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男车祸自认受损5031万求偿1999万 北院判赔1.6万:不是民乐透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一名男子步行在路上被开车的女驾驶撞伤,造成全身多处皮肉
伤,男子事后自认损失达5031万余元,但仅求偿1999万元。台北地院审结,认为男子未走
在行人穿越道也要负两成责任,获赔16000元,至于其余与车祸无关的请求则遭驳回,并
在判决书末强调本件并非“民乐透”,不能将生活成本全附加在女驾驶身上。
男子主张,2018年6月5日晚间10时许,女驾驶开车行经北市复兴南路一段准备右转市民大
道三段,却未礼让他这位行人而撞上,害他左侧胸、左侧肢体多处挫伤。
男子自认所受损害包括精神慰抚金400万元、肉体痛苦200万元、交通补助443万余元、汽
车高速冲撞造成身体多处挫伤的权利金500万元、无法工作损害494万余元、因工作损害导
致无法储蓄126万余元;另他的祖母高寿101岁才仙逝,外祖母也活到86岁才走,隔代遗传
到长寿基因的他也可以活到100岁,因此尚有余命62年,以每年医疗费13万余元计算,加
上已就医的医疗费,共计1293万元。
男子还说,车祸发生后遭人怀疑是假车祸,面试被问你伤好了吗?会不会昏倒、常请病假
?智力体力可以吗?导致他工作能力及形象受影响,所以请求商誉、名誉、信赖度损害共
500万元;男子另依余命62年的健身房会籍年费、车祸后无法洗碗而买洗碗机的费用、百
万居家保健仪器、官司拖延迟延利息、商业保险公司拒保损失、劳动力减损检验费。
男子告诉法官,经他计算所有项目加总共5031万余元,但他仅求偿1999万元。
女驾驶解释,男子未依规定走在行人穿越道上,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加上男子走在斑
马线左侧,极有可能提高被撞风险,故男子也应负一定比例的肇事责任,况且,男子求偿
金额过高。
北院指出,男子部分医疗费单据无关车祸,例如鼻炎用药、肠胃用药、糖尿病等,另也没
有医嘱或诊断资料证明男子无法洗碗而须要买洗碗机;至于健身会籍年费部分,男子除无
法自证不能运动外,健身房契约起于2018年12月2日迄于2019年12月1日,若男子真的无法
运动,怎会购买健身房会籍,不符社会通念;在审酌案发过程、男子伤势、双方学经历等
条件,以及男子未走在在行人穿越道也要负两成责任,判男子获赔16000元;可上诉。
北院也在判决书末提到,本件这种损害赔偿的诉讼目的是填补损害,所以可以理解、体谅
男子因车祸所受身体痛苦,但男子提出许多无关车祸的医疗、生活用品、营养品单据,其
中更不乏与本件车祸无关的家电、牙膏、可可粉的单据充数;北院最后强调,本件“损害
赔偿不是民乐透”,并非事故发生便可以将生活成本全附加在被告身上。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04287
6.备注:
笑死 民乐透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