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记者署名: 王骏杰
3.完整新闻标题: 邻居呛“你会被车子压死” 法官:诅咒不构成恐吓罪
4.完整新闻内文:
张姓男子与李姓女子是邻居,两人因放置在李住处旁的架以铁钉钉在外墙上发生争执,去
年6月张竟跑到李住处恫吓“你会被车子压死”,导致李心生畏惧,怒告张恐吓;新竹地
院法官审理时,张称他的言语不是恐吓,是诅咒才对。法官认为,鬼怪神力、福祸吉凶的
卜算或诅咒等内容不符恐吓罪构成要件,判张无罪。
法官审理时,张否认犯罪,称他不是恐吓,应是诅咒才对,当时是说“她(指李女)出去
不怕被车撞死吗。”
法官认为,刑法305条恐吓罪行为,必须要行为人以不法的恶害通知他人,使对方心生畏
惧,至于恐吓的方法是言语、文字或举动,须直接确定的间接针对被害人,才能成立该罪
。另外,不法的鬼怪神力、福祸吉凶之的卜算或诅咒等内容,也不符恐吓罪的构成
要件。
法官勘验事发当天的影像,当时张男对李女说“妳躺在这里给车子压死,会给车子压死”
,依照内容与当时情况而言,张并无以加害生命之事恐吓李,属于明显的“诅咒”行为,
该行为虽涉及个人修养,确有违反伦理道德规范,应给予谴责,却与恐吓罪构成要件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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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265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