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联合
2.记者署名:张议晨
3.完整新闻标题:
没办法逃!兽父逞欲狼爪伸向国中女 2年袭胸猥亵234次
4.完整新闻内文:
宜兰一名父亲阿良(化名),见就读国中的女儿小玉(化名)发育渐长,竟起了兽欲,从
小玉就读国三开始,袭胸、猥亵逞欲,每周至少两次,小玉侦审时泣诉“想逃逃不了”。
直到小玉17岁因不勘长期受父亲侮辱,鼓起勇气报警,案经宜兰地方法院审理,以每周2
次计算,2年前后117周,总计阿良2年间,蹂躏小玉234次,全案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乘
机猥亵,各判7个月徒刑,合并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
小玉与父亲、母亲及两个弟弟同住,一家5口经济全由父亲支应。判决指出,2012年某日
清晨5时许,小玉与两名弟弟在住家和式阁楼熟睡时,阿良藉着要帮小玉“盖被子”等理
由,趁机袭胸,以左手场抚摸小玉胸部,持续5至10分钟之久。
从该次逞欲以后,阿良食髓知味,每周至少2、3次以同样方式袭胸,后面变本加厉,将小
玉衣服掀起猥亵,阿良以为小玉熟睡不知,猥亵行为持续至少2年之久。
侦审时,小玉回想事发经过时泣诉,她很浅眠,只要有一点点声音,就会惊醒,因此每次
父亲的行为,她都记得一清二楚,“次数多到数不清”、“曾想过逃离,但不知道怎么逃
,逃离不出这个家”。
阿良猥亵行为,连与小玉同睡的两名弟弟、母亲都不知情,小玉只能将心情寄托脸书动态
,设定为非公开,只有自己才能看得到内容,直到2018年暑假时,小玉才向母亲提起父亲
阿良对她猥亵,在母亲逼问下,阿良才坦承猥亵行为。
虽然警方协助转介社工,但阿良却在2019年传讯,要求小玉上传裸照。不勘父亲侮辱的小
玉,最后鼓起勇气,至派出所报案,揪出兽父犯行。
但法院审理时,阿良仅坦承袭胸,且次数仅不到10次,但合议庭法官认为,小玉说法具体
且指述遭侵害内容一致,若非亲身经历,很难陈述一次,足以排除误认或夸大渲染可能性
。
合议庭调查,阿良从2019年起至2014年11月小玉升上专一以后,总计117周,如以每周猥
亵两次计算,合计至少234次。
合议庭认为,阿良不思善尽呵护、照顾女儿成长之责,为满足私欲对小玉多次猥亵,造成
身心创伤及负面影响,但兼衡阿良无前科纪录,素行尚佳,且事后获得小玉谅解,所犯成
年人故意对少年犯乘机猥亵共234最,各判7个月徒刑,应执行2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
保护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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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257497?from=udn-catehotnews_ch2
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