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在讲
超速不是肇事主因
时速100 150 200在自己的车道内都很安全
转弯别超出车道跟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根本不会有事
不然为什么德国高速公路肇事率比我们低?
德国也有 日韩系车 欧美系车啊 跟台湾的车差不多吧
尤其台湾速限有够低
限速 5 15 30 40 低到骑脚怕踏车都能超速
你们要说捷安特太强我也没办法
这次来说 对方直接从对向车道冲撞过来
开的好的话的突然被撞了 还要有肇责
台湾道路规划真的是烂到无药可救了
交通帮可以一直贪污一直爽
不过这种根本很明显是骑车冲到对向的问题
要怎么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