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记者黄佩君/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独家》柠檬车条款7月真的要上路了!交车180天内修4次或重大瑕疵可换新
4.完整新闻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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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台版“柠檬车”法案的汽车买卖定型化契约历经近3年讨论,中间发生不少争议,
也一度传出车商希望延后上路;但经济部今天正式公告,拍板7月1日将生效,消费者购车
权益新增多一层保障。新版契约规定交车后一定期限(不得短于180天)或一定里程(不
得少于1.2万公里),若发生6种重大瑕疵或相同瑕疵修复4次以上、或累积无法使用30天
以上,消费者可要求更换新车,或是解除契约。
上一版汽车买卖定型化契约在1998年公布,距今已经20年,经济部2018年起着手进行大翻
修、2019年预告,但重要的“柠檬车条款”产生不少争议,导致新版本迟迟无法出炉;日
前也传出车商希望再延期上路。但经济部今天正式公告版本,敲定7月1号生效,不再延后
。
其中外界最关注的柠檬车条款,经济部参照美国纽约及加州等地立法规定纳入。新版契约
规定新车交付180日以上,或行驶不少于1万2千公里以内(两条件以先到者为准),若有
两情况则消费者可请求更换同型或等值新车、或解除契约。
该2情况第1为因相同瑕疵于保养手册所载之场所,经4次以上维修仍无法回复正常机能;
第2为因机能瑕疵无法正常使用车辆,累积无法使用日数达30日者。但消费者未依通知取
车,或回厂维修已提供代步车、补贴代步费等,则不在此限。
此外,本次也列出在新车交付180日以上,或行驶不少于1万2千公里以内,若发生6种重大
瑕疵可换新或解约。
此6种重大瑕疵中,“于行驶时,突然起火燃烧”只要发生就满足换新条件,其余“排档
或行驶时发生暴冲”、“煞车失灵”、“突然熄火”、“引擎温度升高到极限”、“其他
有危害生命或身体健康安全之虞之重大瑕疵”等5项,经维修超过2次以上,及满足换新或
解约条件。
除柠檬车条款外,本次也新增审约期其订金规范。其中审约期至少3天,定金除特别约定
外,不得超过总价10%。
经济部说明,若是限量车、订制车或选配车之情形,因为是替消费者量 身打造,故实务
上业者多会与消费者约定高于车价10%之定金,此为双方约定;但双方未有特别约定的例
外情形下,定金不超过价金总额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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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柠檬蛋糕好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