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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公视新闻网
2.记者署名:
李淑兰 陈显坤
3.完整新闻标题:
换车道未打方向灯收4罚单共4800元 女子控诉遭恶意检举
4.完整新闻内文:
https://youtu.be/FgnOBI5-QdA
民众骑车开车要变换车道,一定要全程打方向灯。高雄一名从事服务业的吴小姐,去年10月底在三民区鼎山街,两分钟之内被开4张罚单,挨罚4800元。吴小姐觉得是遭人恶意检举,但警方检视影片驳回申诉,警方表示,虽然违规行为相同,只要不同地点就会依次开罚。
拿出四张罚单,全都是变换车道未使用方向灯,从事服务业的吴小姐相当无奈,去年10月29日上班途中,骑乘机车直行三民区鼎山街,遭后方民众检举骑车变换车道未打方向灯,而且一口气收到四张罚单。
当事人吴小姐认为,“我确定我错了,但是这样执法有没有过当,就是社会去公评,这个正义是真的正义吗?他是魔人还是魔鬼?”
吴小姐向交通事件裁决所申诉,但被告知检举人检附影像明确,申诉过关机率不高。吴小姐认为,警方明知属于恶意检举,却依旧开单。警方解释,经检视影像发现,吴小姐当天在鼎山街251号从外车道驶入内车道,未打方向灯,接着又在相隔大约650公尺的三处地点,被检举同样违规,因此两分钟之内开出四张罚单,共罚4800元。
民众认为,“一分钟就四张(罚单),这样子对被罚的人来说也真的是有点过分。”
高雄市三民二分局交通组长刘易鑫回应,“如果我们没有举发,他(检举人)也会来申诉我们,说我们未依规定来制作罚单,所以我们对于检举的案件,会依法依规定来处理,没办法说几个违规行为然后就合并成一个行为。”
警方表示,虽然违规行为相同,但只要不同地点就得依次开罚,且检举人也会追踪案件,警方一切依法处理;也提醒民众,变换车道要全程使用方向灯,避免受罚,也降低车祸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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