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记者黄美珠/新竹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自由日日Shoot》举报长官性骚挨惩! 中化制药不甩竹县撤销令
4.完整新闻内文:
违性平法 药厂被罚20万
〔记者黄美珠/新竹报导〕本报去年11月独家披露国内老字号GMP药厂中国化学制药,被
控漠视女员工疑遭直属上司魏姓股长长期性骚扰,新竹县政府劳工处调查认定属实,依违
反性平法裁罚药厂20万元,且将依法公布公司和公司负责人的名字;其中,本案女被害人
因申诉无著,只好私带手机入厂蒐证,厂方事后竟以违反内规为由,将其记小过惩处。竹
县府难以接受,发文令药厂撤销惩处,否则将依同法再行开罚,直到改善为止。
药厂不服 不排除提诉愿
不过药厂也杠上竹县府,该厂詹姓副总经理表示,性骚扰事件疑点重重,且已进入司法程
序,期待司法还原真相;魏姓股长之前已被记一大过,调离原工作区域,以保护2名申诉
人T女、S女(代号)。因T女私带手机进厂,违反公司内规属实,不会撤销小过处分。
詹姓副总经理并说,当初受理口头申诉的课长,曾问她们是否愿被改派到其他区工作,但
被拒绝,因此在司法结果出炉前,基于保护公司商誉,不排除对县府的惩处进行诉愿。
竹县府劳工处表示,雇主收到员工在职场被性骚扰的申诉,不论“口头”或书面,都要积
极处理且做成书面纪录,否则一旦被查获“知悉性骚扰情形,却未采取立即有效的纠正及
补救措施”时,将依违反性平法处以10万到50万元罚锾,厂方强调申诉人只用“口头”,
未用书面申诉,这是推卸责任。劳工处受理本案申诉后,进厂调查、召开就业歧视评议委
员会,认定药厂确实违反性平法第13条第2项等,裁罚20万元,业者30天内若未诉愿,本
月底前就须缴清罚款。
竹县府 罚到改善为止
至于T女私带手机进入工厂蒐证,县府认定她是因“申诉未果,求助无门”,业者予以记
小过处分,属于性平法第36条所指的“不利处分”,若不撤销,劳工处会再依同法第38条
继续开罚,直到业者改善为止。
去年11月初,当时药厂的46岁魏姓股长遭指控,7年来藉势在上班时对所属2名女员工性骚
扰。
被害人S女和T女说,魏男用淫言秽语对她们讲述夫妻房事,还替2人标价邀3P,她们4度向
主管申诉,都被以“没有证据”打发,导致魏男色胆养大,居然对她们袭胸、拍臀、摸下
体,甚至自己脱裤、露鸟意图猥亵,荒诞行径直到被带进厂的手机拍下蒐证,报案提告才
得以揭发。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24135
6.备注:
就是一句话,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