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风流老板看上 50岁姨“月入625K”7年爽赚6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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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4小时前 ‧ 发布于 4小时前 ‧ 杨惟甯
新北市某知名排骨酥店张姓老板,2008年在茶艺馆结识了一名50岁的郭姓女子,两人因而发展出婚外情,张男7年下来花费超过6000万元在郭女身上。元配事后在家中发现多张汇款单,追问之下发现老公在外偷吃,养老金甚至全进了小三的口袋,气得差点昏倒,愤而对郭女提告妨害家庭,并求偿500万元精神抚慰金。
判决书指出,68岁的张男和妻子白手起家,投资建筑业失利后改去夜市卖排骨酥,意外闯出一片天,随后开设公司专门供应北台湾的排骨酥。只不过张男生性风流,时常流连在酒店、茶艺馆、卡拉OK等场所,2008年,结识了50岁的郭女,对方个性温柔、身材丰腴,令张男深深着迷,两人因此发展出婚外情,张男甚至每个月花62.5万元包养她。
直到2015年6月,张妻在家中发现多张汇款单,追问之下才得知老公在外有了小三,张男也向妻子坦承,与郭女曾多次发生性行为,对方为此跟他要了不少钱,7年多下来,花在她身上的钱近7000万。张妻一听气得差点昏倒,愤而对郭女提告妨害家庭,并要求赔偿500万的精神抚慰金;张男事后也对郭女提告诈欺。法院审理后,判处郭女5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15万元。
不过郭女出庭时称,张男曾告诉她自己与妻子的感情早已不睦,且婚外情对象不只她一人,认为金钱是张男自愿给她的,并无诈欺。不仅如此,郭女甚至对法官哭穷,表示跟郭男断开后,每月仅有1万多元的生活费,根本没有多余的钱能够赔偿给张妻,民事庭一审考量张妻受害长达7年,郭女需赔偿对方250万精神抚慰金,诈欺部分则另案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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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6000多万 5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