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三立
2.记者署名:
记者李依璇/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食药署广播“陈时中收红包、与女署长通奸”抗议男遭判2月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李依璇/台北报导
纪姓男子去年1月14日开车到卫生福利部食药署陈情,并广播“吴秀梅(食药署署长)出
来,你跟陈时中有没有收红包,两个人有没有时常通奸”、“有没有时常约会通奸”等语
,事后被依妨害名誉罪起诉。士林地方法院认为,纪男对公共政策有不满,却没有以和平
方式陈情,反而透过广播诽谤陈时中、吴秀梅,逾越宪法保障范围,判处2个月有期徒刑
,可易科罚金6万。
纪男去年1月14日下午4点独自驾车到食药署,并从车内广播长达1分多钟。法院审理时,
他坦承有前往食药署陈情,但当天没有开车,认为食药署提出的录影画面经过变造,且民
众陈情受宪法保障,吴秀梅身为食药署长,掌握公权力,就自己的私德或主管公共事务被
质问时,应有能力说明,老百姓想破坏她的名誉非属易事,录影内容又是疑问句,应该受
言论自由保障。
士林地院勘验录影画面,认为播放过程从没有任何停顿或跳动,纪男也无法举证如何变造
,认定他辩称录影遭变造是卸责之词。
另外,纪男虽对“台湾无法取得肺炎专利药”,“食药署未认真实施抗生素教育”及“振
兴、新光医院病人都在吃假药”等议题表达诉求,但对公共政策不满应以和平理性方式表
达,纪男广播指吴秀梅与陈时中通奸、收受红包,不是公共政策范畴,不受宪法保障言论
自由,判刑2个月,可易科罚金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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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875980
6.备注:
爱造谣 被判刑了
韩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