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alora (lara)》之铭言:
: 我发现有些人想法很糟糕
: 认为毁谤跟造谣也是言论自由的一种
: 不给造谣,不给毁谤,等于是剥夺他们的言论自由
: 这些人是不是完全搞错言论自由的定义阿
: 所谓的言论自由是保护你说真话的自由
: 并不包含你造谣,用不实言论毁谤别人
: 言论就跟刀子一样
: 你拿刀随便攻击别人,本来就该被判刑才对
: 除非你是拿刀来保卫自己,或者是保护他人
: 那法律才会需要保障你用刀的自由
: 言论也是一样
: 如果是恶意造谣攻击别人,本来就该被抓,被判刑好吗!
: 还有人觉得随便攻击别人是自己的自由?
: 那今天别人也这样随便攻击你,你也会觉得很好吗?
: 有没有这些把造谣跟毁谤当作言论自由的人在想什么的八卦?
这个问题的根本哲学意义在于,你根本无法定义什么叫造谣与诽谤
因为这世界上的知识体系有无限种,知识体系内又有非常明显的等级之分
以爱因斯坦的角度来看,他会觉得你们99%讨论物理的言论都是在造谣诽谤
你们一堆人每天在那胡扯,不懂装懂,造谣诽谤,传播错误知识,严重妨碍物理学进步
就等于严重妨碍公共利益,99%人都应该闭嘴关起来
你只要某一种专业知识体系练到足够高等,就算是做菜、修理汽车或二手拍卖竞价也好
马上就会发现,这社会关于这个知识的99%言论都是搞错、不懂装懂、造谣诽谤
公共舆论场本来就是假讯息充斥的场所,假讯息一直都是99%高的比例
公共舆论场就是各种假讯息在不断互相竞争的过程
所以世界上只有民事的利益侵害与利益折冲,以及为了维持市场秩序采取的必要手段
没有什么绝对性的真讯息假讯息
成熟的国家或州里,因为假讯息损害他人利益,有成熟的民事利益折冲与赔偿
政府也会积极的观察、介入市场秩序,采取平衡与领导的角色
但是不会用刑法搞你言论自由,因为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绝对意义的造谣诽谤
像台湾这种不成熟的地方
第一,民事的折冲与赔偿非常不成熟,别人侵害你利益,你讨不回钱
也很难讨到禁制令
第二,政府无所作为,当一个“不管事的裁判”
放任市场秩序腐烂(例如假讯息产业的存在),从来不会积极出手
假讯息产业 = 二手车市场里使用资讯不对称的半诈骗行业
这是需要开动产业政策打压,不是使用刑法打压
最后,由于上面一与二都没做,为了消解民间情绪,就出动没有用的刑法
1. 这个刑法本质上没有用,大家还是每天继续造谣诽谤发假讯息,法律的权威会降低
2. 这个刑法没办法解决问题,其实政府也没有要解决问题
不只言论啦
台湾的民间消费、入山与下海的管制、金融管制、特许行业管制
每一个都是这种逻辑
我不是说台湾不好啦
但这种真的就是“未开化的文明”
大家一起努力进步好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