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张预售屋红单罚单重罚120万元 业者现金一次缴清
2020-12-31 11:16
联合报 / 记者陈斯颖/新竹即时报导
新竹县政府11月底开出全国第1张预售屋红单销售行为的违法罚单,被罚的丁姓业者赶在
跨年前,12月29日下午带着120万现金至县府缴纳完毕。
竹北10月出现漏夜排队抢购房屋事件,新竹县消保官靳邦忠接获民众检举,深入调查后发
现,丁姓业者透过多个Line群组在预售屋开卖之前即买卖红单百余户,转单给建商或代销
公司,赚取佣金,11月27日开出炒作红单罚单,重罚丁姓业者120万元。
丁姓业者被罚后曾向县府陈情,因案发后国税局等单位查察,使他资金调度有困难,询问
可否分期缴纳。财政处长黄国峯表示,依“新竹县政府及所属机罚锾处理作业要点”第八
点 ,受处分人若经济状况或因天灾事变遭致重大财产损失,无法一次缴清应缴罚锾,才
可用书面方式并检具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分期缴纳,丁姓业者不符上述情况,须一次缴纳完
毕。
靳邦忠表示,自10月该案事件爆发后,中央及地方启动多次联合稽查,不到2个月,立法
院昨天已顺利三读通过延宕多年的地政三法,包括平均地权条例、地政士法、不动产经纪
业管理条例等部分条文修正,统一明定红单管理机制。
未来销售预售屋或委托不动产经纪业代销者,向买受人收订金或类似名目金者,应以书面
契约确立买卖标的物及价格等事项,并不得约定保留出售、保留签订买卖契约权利或其他
不利于买受人的事项,而该书面契据,且不得有对消费者不利事项,并禁止转售第三人。
另外,预售屋买受人若私自转售红单给第三人、销售预售屋者,自行销售或委托代销进行
红单炒作,违法者将按户(栋)处15万元至100万元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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