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UDN
记者王宏舜/台北即时报导
3岁童成植物人 检痛批保母:200公分墙上怎有血?
无照保母杨彗2017年涉殴打3岁赵姓幼童头部,害男童成植物人。一、二审以没有积极证
据证明男童伤势是杨女所为,变更检方起诉的重伤害罪,以业务过失伤害致人重伤罪判2
年徒刑,但最高法院撤销、发回。高院更一审今辩论终结,杨女只承认是疏失,但无法交
代200公分高的墙壁上为何有男童的鲜血。
杨彗(31岁)没有保母人员技术士证,自2017年1月间起,在新竹市金竹路住处,以日薪1
千至1千300 元的代价帮忙赵姓女子照顾男童。同年7月27日早上,男童因不明原因受外伤
性硬脑膜下出血、全身多处擦伤挫伤,经台大医学院附设医院新竹分院急救,再转送林口
长庚医院医疗后,男童仍有脑神经萎缩及受损、右侧肢体瘫痪并有癫痫的严重神经学功能
缺损等难治伤害。
林口长庚医院表示,病童意识状况不清醒,昏迷指数为10分,虽脑部电脑断层检查显示术
后脑部血块已移除,但脑神经有萎缩及受损情形,有遗留严重神经学功能缺损后遗症可能
。
员警至现场勘察时,发现沾有血迹的幼童短袖上衣,也自地板床垫旁墙面等处采集血迹,
经送刑事局鉴定,鉴定结果与男童DNA-STR型别相符。
赵女在一审时表示,“有时孩子生气也是会有撞墙的行为,就是我叫他去罚站,他就会生
气,开始用头去撞墙”、“会红肿,撞满大力的”。新竹地院认为男童的伤势究竟是怎么
来的,缺乏证据可佐,认定杨彗犯刑法业务过失伤害致人重伤罪,判她2年徒刑;高院前
审虽撤销改判,但刑度维持。
高院更一审今开庭时,杨彗仅认是疏失,对于法官的提问多交由律师回答。检察官今声请
林口长庚急重症神经外科医师王昱棨作证,王表示男童身上有不同时间造成的出血,对于
此次昏迷,无法判断是手抓或是外力造成。
杨彗房间的床垫高53公分,下头有9公分的软垫,检察官质疑这样是否还会造成硬脑膜下
出血?王表示“无法回答”。
检察官质疑男童在杨彗的照顾下常头部受创,却没有带他看过医生。法官询问杨彗男童受
伤时,她在做什么?她答刚好去上厕所,出来时,男童在床上跳,头撞到地面、没落在软
垫处。
检察官主张本件是重伤害罪才正确,且应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加重其刑,具体
求处8年徒刑。检方表示,被害人已呈植物人状态,无法替自己说话,希望法官从客观事
实来判断,尤其男童的血衣被扔到垃圾桶、墙上有6处血液喷溅处,血迹全是男童的,一
个儿童身上有大小伤却没看过医生,明显不合理。
杨彗律师表示,被告的说词前后不一也不能推论有犯行,且电脑断层无法鉴定出血原因,
无法证明她下手。杨彗恳请法官“再判轻一点”。
赵姓女子表示,事发后对方给了她15万元,但小孩已变成这样,这不是赔多赔少的问题,
她1个人得24小时照顾孩子,她反问法官“我能怎么办?”、“关多久、赔多少,我的小
孩会好起来吗?”高院定明年1月19日宣判。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130230
3岁就植物人了.....以后怎么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