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看电影,提到美国的公民权
(没法子,我对美国不熟啊,只有看电影;请强者补充)
好像是说,对于现行犯,美国公民都有权直接逮补?
那时看到一个公民(不是警察喔)拿枪指著歹徒,还宣示权力给对方:
你有权保持沉默,你所说的一切都将在法庭上成为呈堂证供
不过那是美国,台湾没有吧?
所以之前在高速公路上拔钥匙那案,我真的是蛮惊讶的
虽然拔钥匙也是挺安全的行为,但机车骑士就一口气无处发泄
判例下来之后,果然升级自己当执法者的人变多了 XDDDD
1。关于肇逃
先走就是肇逃,并不是加害者才是肇逃;这种事不论对错的
所以如果被害者觉得擦撞或伤势不重,自行离开
肇事者留在原地叫警察... 没错,先离开就是肇逃 XD
这衍生很多问题,包括可以碰瓷,我不知道有没有改
但如果依此原则,根本不必辩论有没有禁行机车
就算机车是错的,只要机车留下来,汽车先走,汽车就是肇逃
2。如果真的禁行机车
那机车就缴违规罚款就好了,我前面引那段美国电影就是在讲这个
美国公民有权,我不记得台湾也有这种公民权
就算以高速公路的判例,也是拔下对方钥匙就好了
这下还生出擦撞权的话,没玩没鸟..
大概升到宪兵位置且宣布戒严,司法警察身份,自己一人可以审判可以执法
3。没禁行机车
那这没什么好说了
前几天我才检举了另一辆汽车
对于老鼠屎就是要切割
如果护航,或拿老鼠屎当榜样
那都是把自己赔了进去
: 6.备注:
: 看吧~开放直接左转就是一堆鬼切三宝
: 还是全部乖乖待转比较安全
常反串就会让人觉得你出口就是反串
所以你如果不小心嘘我,后面说是按错
你觉得我信,还是不信?
似乎太容易高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