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支费本来就这样用,有点像一般公司的公关费
特别这还是公务行程、用在公务上
跟一个反错说要赔罪结果花公款
还是说要买书给孙女结果花公款
两种完全不同等级耶
你总不能说政治人物跑任何公务行程都是替自己做形象所以不能用公款吧?
这样公务车不能开、随扈也不能跟了,都是做自己形象啊
不是这样吧?
※ 引述《hugh509 ((0_ 0))》之铭言
: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跨政党长期以来的习惯
: 还是某公关党自己的特殊癖好
: 到底凭什么政客连临时起意做自己的形象
: 也可以要全人民纳税钱买单?
: 这并不是什么大钱,也或许就是合法
: 但是什么钱都想报公帐,感觉就是很不爽
: 而且想当然漫画单就是漫画不能报公帐,酒就可以?
: 一定是这类的产品有名目可以报才打统编
: 行政院还在那边说谎不能报公帐的打统编也没关系
: 文章写到这里不免俗要来一句
: 抗中保台、台湾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