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收支访问调查:蒐集各类家庭收支情形,估计国民所得及研究个人所得分配
政府与民众处罚差异
民众
1.调查你
2.你不配合调查
3.符合罚款规定:政府罚你五千至十五万
(前文行政院会议)
政府
1.调查你
2.你接受调查
3.发现你不是本次调查对象
4.访查员竟只扣五分
我遇到的情况,访查前置作业
邮寄
1.高主计说:星期五以平信寄出
2.高主计说;考量该地邮局星期六有递送平信
3.星期一突然来调查时,你依旧没有收到通知单
4.反应后,高主计告诉你调查没有仓促
5.一年后你依旧还是没有收到通知单
108年12月16日访查过程
1.星期一傍晚突然来,告知你是受查户
2.给你空白书函及空白通知单
3.再告诉你依照法规必须接受调查
4.事后仍没收到通知单
5.反应:高市府主计处 (1)已于星期五平信寄送
(2)星期六该地邮局有递送平信
(3)确认访查时没收到通知单
(4)星期一傍晚给予文件是符合规定
且给予适当时间查证(市府下班17:30)
6.市府说:调查过程依一切符合规定,已给予查证机会
7.行政院主计总处说:空白通知函及书函是“不”符规定的
8.市府:再次说明一切符合规定
访查户长后再访查家庭成员(须符合户内人口)
1.查你家人
2.问家人有关你的个资
3.家人表示不清楚,且持续被逼问你的资料
4.未核对你是否为调查对象
5.事后你找资料发现你不是受查对象
6.高主计:是你家人讲的(家人被栽赃,无视家人第三点表示)
7.高雄市主计处:访查过程一切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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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员许智杰服务处去问得到的答案也是一样废
108年家庭收支访问高市府主计处说明:该函于108年12月13日(星期五)以平信寄出,而该
处邮局星期六有递送。
与邮政规范不同,108年12月16日(访员到访日)仍未送达,直接造成我权益损失。
市府回函如下:
1.本市统计调查员办理调查时皆会于预定访问日期前3日以平信方式寄送至受访户函,预
期受访户于访问前收到信函,若拜访当下获知受访户为收到致受访户信函,将提供盖有本
府主计处调查员联络资讯之“家庭收支访问通知函”、正式公文(行政院主计总处书函)
及“家庭收支调查简介”等各一份供参,所提供之文件资料接载明主办调查机关名称、调
查人员姓名、执行调查名称及调查实施时间、查证方式等资讯,向受访户说明后再行访问
。全程依据统计法第14调第1项规定“执行统计调查之人员于执行职务时,应出示有关证
明文件,并主动告知受查者查证方式及给予查证机会。”办理。
2.本府主计处避免尔后平信邮件寄出无法追踪之情形,已规划未来办理家庭收支访问调查
时,由访查员登记访问通知函寄出之时间,俾利后续进行追踪。
现任高雄市政府主计处经统科科长王妍榛为
104年优秀主计人员名录第87号
https://reurl.cc/pylWqQ
王妍榛(时任高雄市政府主计处经统科专员)109年2月间表示持空白通知书函直接调查是
符合规定的。
行政院主计总处家庭收支科科长庄文宽数次表示:
未载明受访户姓名、地址之空白通知书函为不恰当,不符合规定。
打着政府名义,持空白通知单调查,是不符合规定,民众有权拒绝。
市府只会告诉民众不接受调查会违反统计法,却不会告诉你权利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