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几个旧闻
“超带”20条香菸入关被查获 货轮大副被判赔钱、刑4个月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881558
承审法官认为,依照关税法及海关进口税,香菸免税额为卷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丝1磅
之范围免征进口税外,其超过部分仍应依规定课税,但吴未依程序填列相关表格,违反菸
酒管理法输入私菸罪,处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罚金,每日以1000元折算1日,缓刑2年,
并应于判决确定后6个月内,向公库支付3万元,扣案私菸没收。
澎湖地院速审速决走私大陆菸案
https://times.hinet.net/news/23129347
海巡署舰队分署第八(澎湖)海巡队于10月30日晚间查获澎湖有史以来最大的走私香菸案
件,澎湖地方法院24日宣判将谢德彬、王天河、曾松、杨东共同犯使大陆地区人民非法进
入台湾地区罪,各处有期徒刑1年5月,徐坚等9人共同输入私菸,各处有期徒刑6个月,扣
案菸品共11,150箱(市价5亿5千万台币)均没收之。
桃机惊爆航警版私菸案!超买2000条洋菸+百瓶洋酒 警员判刑2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610/1734853.htm
涉嫌自2008年起利用职务与海关人员信任,在桃园机场免税店购买超额菸酒,同时趁亲友
与同事入境时夹带逾2千条香菸与洋酒涉及贪污罪嫌,法院10日审理判处,涉案3人中仅廖
员有向海关人员明确示意“具体言行”,依3个图利罪判处廖员有期徒刑2年,褫夺公权1
年6月,吴、林2人因罪证不足判处无罪,本案还可上诉。
请问人民看到今天这个报导应该有下列哪种反应:
1.理所当然
2.气愤填膺
3.羡慕至极
4.痛心疾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