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查者违反据实详尽报告之义务时,
行政执行法处新台币五千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怠金
https://reurl.cc/x0rQjL (行政院3574会议P51)
访查员调查非受访对象,只有扣五分
108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四点多访员
黄惠娟突然出现,得知受访户未收到通知函
则持空白通知函及空白致受访户书函
直接进行访查,
声称家属已确认本人为非同户籍之共同生活
,并直接取得本人个资。
事后高市府声称
108年12月13日(星期五)以平信寄出通知函
,且该地邮局周六有投递平信,
故108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访查为不仓促。
即使得知受访户未收到通知函,高市府认为当下
已给予适当时间查验,访查过程一切符合规定。
109年2月12日及2月15日高雄市政府主计处表示:
如受访户未收到通知函,依规定仍可迳
直接向受访户之家庭成员依法进行调查。
访查员
根据指定统计调查实地访查执行作业范例
https://reurl.cc/WL9L97
第3页附件二:实地访查作业流程说明
https://i.imgur.com/aHoeoWm.jpg
调查执行之作业流程,
访查员的调查前置作业4.(2)家户面调查
请事先邮寄致受查者函,并注明约定时间访查。
https://i.imgur.com/cdxUXtn.jpg
查证中华民国统计资讯网指定统计专区之答客问所述:
访查前均会邮寄或亲自递送“致受查单位函”
^^^^ ^^^^^^^^^^^^^^^^^^^^^^^
高雄市政府所述凭借空白通知函及空白致受访户书函
可迳直接向受访户进行调查,与答客问说明不符。
多方查证依旧无法得知
高雄市主计处凭何规定可迳直接向受访户进行调查?
遑论高市府表示空白书函是符合规定的!
致受查者书函
https://i.imgur.com/P3PLqg5.jpg
https://i.imgur.com/Pr2kZlK.jpg
109年12月7日上午11:30
行政院主计总处家庭收支科科长庄文宽再次表示:
未载明受访户姓名、地址之空白通知书函为不恰当,不符合规定。
https://i.imgur.com/Dmsb7GB.jpg
图:108报告书附录一户内人口判别定义
https://i.imgur.com/gYUhElD.jpg
图:107powerpoint户内人口判别定义
根据107年11月20日家庭收支访问调查讲师研习班PowerPoint
第26页及108年家庭收支调查报告第132页附录一名词解释
一、户内人口:与户长同户籍且共同生活为原则,若合乎下列原则亦属于户内人口。
1、与户长同户籍,但在外生活者如:
(1)其个人所得50%以上提供家用。
(2)其个人生活费用50%以上由家庭供给。
(3)其个人所得提供金额占该户家计费用50%以上。
2、与户长非同户籍,但共同生活而具上列情形者:(同上1·(1)(2)(3))。
受访对象须符合户内人口定义
1.同户籍且共同生活户
2.同户籍且非共同生活户并符合
(1)其个人所得50%以上提供家用。
(2)其个人生活费用50%以上由家庭供给。
(3)其个人所得提供金额占该户家计费用50%以上。
3.不同户籍且共同生活户并符合
(1)其个人所得50%以上提供家用。
(2)其个人生活费用50%以上由家庭供给。
(3)其个人所得提供金额占该户家计费用50%以上。
本人为非同户籍且非共同生活,
不符合户内人口定义,为非受访对象。
高市府声称家属已确认本人为共同生活
如以与户长非同户籍且共同生活,
本人仍不符合三项条件,即非受访对象。
本人于109年3月13日以书面声明非为受访对象,
高雄市主计处无视本人宣告。
高雄市政府主计处至今仍无法提出
“访员与家人确认户内人口的证明”,
一再否认家人访查当下表示不清楚本人情况且必须亲询本人
,以及109年5月12日及7月9日再次以书面声明
访查当下表示不清楚,必须亲询本人的事实。
即未确认受访身分强行调查,侵害非受访户个资。
事前从未通知本人、事后栽赃本人缺席
于109年4月20日召开会议出席人员:
高雄市前镇区区长李幸娟
高雄市政府主计处专门委员林淑汝
高雄市政府经济统计科科长王妍榛
高雄市政府经济统计科股长王柏钦
高雄市前镇区公所里干事许志铭
高雄市前镇区公所民政课课长林○珠
高雄市前镇区公所会计室主任胡○珠
里长施长钦共计八人。
民众于公务机关办理事务,只要任何相关文件“缺一”立即遭拒,
被要求补件始可办理事务。
本次政府却以各式不合规定且无逻辑的处理方式对待人民
,强行以法令威吓民众;
相对于政府持错误的程序侵犯民众,却认定为合规,轻轻带过。
我会遇到的就是各位会遇到的,查那么久只为了程序正义。
政府说谎,民众一再容忍,养出怪物也不意外。
杜兰朵公主问出三个问题,错,就要断头,
而我们却必须忍耐政府一错再错。
息事宁人固然容易,问题依旧尚未解决。
今天的我就是明日的你,不是不到、一定会到。
发声都可能没用了,更何况是不吭声。
事件期间信件往返经过
行政院主计总处
高雄市政府主计处
行政院院长电子信箱
监察院陈情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