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总统府咨议买37条私菸 北检查无不法

楼主: echomica (长崎美人)   2020-12-05 20:58:48
我去查了一下这个船员超带的案子
判决是108年度易字第94号
有没有法律系强者可以解释一下
为什么会罚到这么重啊?
引用的菸酒管理法第45条第2项
看起来比较像要罚大量自私图利者
20条菸而已也要这样??
不能用缺乏可罚性就别用刑法了
行政罚修理一下就好?
※ 引述《TOMMY75410 (秃米)》之铭言:
: ※ 引述《Toyosushij (Toyosushij)》之铭言:
: : 新闻来源:自由
: : 记者署名:吴政峰
: : 新闻标题:总统府咨议买37条私菸 北检查无不法签结
: : 新闻内容:
: :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总统府咨议林家如去年跟随总统蔡英文出访友邦,买了37

: 香
: : 闯关入境,被台北地检署发现超买并调查。检察官认为她是在飞机上购买香菸,仅违

: “
: : 酒管理法”的行政罚,并未涉及逃漏税捐或贪污治罪条例,日前连同其他4名超买者

: 予?
: : 签结。另外,林家如已被财政部裁罚4.5万元。
: : 蔡英文总统去年出访友邦的“自由民主永续之旅”飞机返台时,调查局怀疑有人超买

: 品
: : 且利用“机边交货(香菸在台湾国内,不在飞机上)”方式,以公务车运输,出动大

: 干
: : 拦查,惊动社会。而后案件移转给北检侦办,检察官扩大调查,赫见机边交货竟然高

: 近
: : 条,机上购菸则有5人购买的数量超过5条法定限额,其中一人就是林家如,买了37条

: : 检察官发现,林家如等5人在机上下单并收货,并把超买的菸塞入行李箱闯关,违反

: 是?
: : 政罚,与机边交货的违反刑罚态样构成要件不同,因查无逃漏税或擅用公家资源等不

: 行
: : ,日前签结5人的案件。
: : 另外,涉入机边交货的总统府国安局少校吴宗宪等人,因为他们买的香菸本来就在国

: ,
: : 伪冒是在机上购得,藉以获得免税价,还用公务车运送,涉犯贪污罪与税捐稽征法,

: 检
: : 大动作侦结三波,共有13人被起诉、104人获缓起诉。
: : 新闻网址:https://reurl.cc/n0GAv8
: 新闻来源:自由
: 记者署名:张议晨
: 新闻标题:“超带”20条香菸入关被查获 货轮大副被判赔钱、刑4个月
: 新闻内容:
: 在我国籍货轮担任大副船员的吴姓男子,去年3月趁货轮停靠高雄港时,将船上购入的2
1
: 条香菸装于纸箱内,未料准备下船出关时,“超带”的香菸被海关当场查获,吴违规携

: 的未税香菸数,超出法定的1条上限,宜兰地方法院依菸酒管理法输入私菸罪,判吴男4

: 徒刑,缓刑2年。
: 判决指出,吴姓男子是在我国籍货轮担任大副,去年2月他先在船上购买船员免税香菸

: 并存放在船上的免税菸酒库房内;该艘货轮去年3月从中国连云港出发,两天后抵达高

: 港。
: 但吴男未依程序,将超买的香菸向海关申报办理验收,转而将这21条香菸,用纸箱封装

: ,与行李一起携带入关,打算由出租车宅配至指定地点,未料在入关时,这批未税香菸

: 眼尖的高雄海关查获,携入香菸总数超出法定的1条免税额上限。
: 承审法官认为,依照关税法及海关进口税,香菸免税额为卷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丝1

: 之范围免征进口税外,其超过部分仍应依规定课税,但吴未依程序填列相关表格,违反

: 酒管理法输入私菸罪,处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罚金,每日以1000元折算1日,缓刑2年

: 并应于判决确定后6个月内,向公库支付3万元,扣案私菸没收。
: 好歹意思意思,也判个几个月然后缓刑易科罚金麻
: 反观可怜的船员:D
: 补充,这是2019年八月时的新闻了
作者: huangmingwei (寒夜)   2020-12-05 21:08:00
没有台湾价值下场
作者: sockrover (故事)   2020-12-05 21:09:00
公务人员这算不算利用权势获利
作者: coollfd (Qoo..)   2020-12-05 21:20:00
http://i.imgur.com/oNTo5Wd.jpg 民进党一直骗一直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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