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三立
2.记者署名:
蔡欣妤
3.完整新闻标题:
传LINE要你加班!劳工截图就可告:雇主恐罚100万
4.完整新闻内文:
随着网络科技发达,人手一机便能随时随地完成工作,但也因为这样,越来越多劳工反映
雇主常利用通讯软件在假日交办业务,对此,劳动局局长陈信瑜表示,只要劳工出示雇主
交办业务的证明,例如通讯软件的对话截图,或是电子邮件的内容等等,就都会被认定是
雇主要求劳工加班,依法应计入工作时间并且核算加班费,违者可处新台币2万到100万的
罚锾。
陈信瑜局长指出,近年来因产业变迁,经济活动愈趋复杂多元,劳工在事业场所外从事工
作之类型日益增加,与传统或固定于雇主之设施内或指定场所提供劳务之型态不同,为提
供事业单位就在外工作劳工之“工作时间”认定及“出勤纪录”记载之参考,劳动部订定
了“劳工在事业场所外工作时间指导原则”,让事业单位有所遵循。
陈信瑜局长进一步的说明,只要是雇主指派劳工办理业务,依法就要登载工作时间,做成
出勤纪录,没有依法置备出勤纪录,可以被处9到45万的罚锾。另外纵使劳工是在家中或
公司以外的地点完成工作,办理业务的日期及时数也会被分别计入出勤日数、每日12小时
或每月46小时上限的范围内,除应该要依法给予劳工加班费用外,若连续工作超过6日,
更可能违反一例一休规定。
最后,陈信瑜局长呼吁,雇主应该要留意这样的问题,以避免劳资争议的发生,如果有任
何认定上的问题,都可以透过1999市民热线加以询问,获得进一步的资讯。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pse.is/3alhh5
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