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lloP (HelloP)》之铭言:
: 志祺七七这几天的新影片
: 完全不给蔡阿嘎情面
: https://youtu.be/Gpt2qGEBIm8
: 直接点出晒小孩的不妥
: 任何人看到的人都会联想到蔡阿嘎吧?
: 况且前阵子蔡阿嘎桃捷事件就做过一集
: 现在又做一集
: 志祺七七团队这是杠上蔡阿嘎了吗?
: 蔡阿嘎看到这部会怎么想?
晒小孩这事情
让肥宅我有个小问题想请教大家
个资的运用须经当事人同意(个资法19-5)
无行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为意思表示,并代受意思表示。(民法76)
限制行为能力人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应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许。(民法77)
我看完法条后的认知就是
要使用小孩的照片(个资)需经小孩同意
但7岁以下无行为能力的小孩
法定代理人就是父母,父母代受意思表示
等于说只要是父母PO的,就是合法使用
超过7岁的限制行为能力小孩就比较模糊
但最终决定权一样在父母身上
感觉PO小孩的照片照样是合法使用
这时候,小孩满18岁了
可以回过头告父母违反个资法?
应该不行吧?
有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