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记者署名:
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3日电
3.完整新闻标题:
违反事实查证原则遭NCC罚160万 中天抗罚败诉
4.完整新闻内文:
中天新闻去年播新闻时左上方刊有“报韩国瑜新闻太多”标题,又于关西机场事件指仅1
家媒体被罚,遭NCC以违反事实查证原则共罚160万元。中天兴讼抗罚,法院今天判决中天
败诉:全案可上诉。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18日驳回中天新闻台换照案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公布
判决书;判决指出,NCC去年8月27日及28日作出2项处分,均以中天电视违反卫星广播电
视法第27条第3项第4款规定“制播新闻违反事实查证原则,致损害公共利益”,对中天电
视股份有限公司开罚各新台币80万元,中天不服提起撤销处分诉讼。
判决指出,中天新闻台频道于去年3月底播报新闻时,画面左上方持续播放“报韩国瑜新
闻太多”及“NCC重罚中天百万”标题,当时主播导言说,NCC破纪录,前所未见地对中天
新闻一口气作出7种处分,其中更以民众大量检举中天报导韩国瑜过多为由,要求改进,
大叹NCC沦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
以及中天新闻台晚间新闻节目时,记者旁白:“对于关西机场搜救报导,也被裁罚40万元
,但事发第一时间,各台报导角度大同小异,却只有1家被罚,NCC却毫无说法”。法院认
定,宪法第11条虽然保障中天电视作为媒体的言论传播自由,但国家仍可以以法律予以限
制。
法院指出,中天制播这项涉己新闻时,未说明自己是因为凤凰云、驻星大使盯场2则新闻
违反公序良俗、事实查证原则规定,而分别遭裁处40万元、60万元,合计100万元,反而
把100万元罚锾事实无关的“报韩国瑜新闻太多”及“NCC重罚中天百万”予以连结,以错
误讯息混淆视听,且事后也未予更正。
判决指出,中天就制播涉己新闻时,却报导成NCC对于中天的关西机场新闻裁罚40万元,
以错误讯息混淆视听,即使在播出后17天才予以更正报导,但已造成影响。
法院认为,会导致二个面向,一方面未能提供民众正确客观的报导,影响民众获取正确资
讯的权利,进而可能使民众向他人继续传播不正确的资讯,或使民众因此产生不正确的认
知判断。
另一方面以未经查证的错误不实报导,使得民众对于NCC作为客观中立的独立委员会的公
正性、公信力、专业度有所误会或质疑,明显有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形,且中天制播这项新
闻违反事实查证原则,以错误、扭曲、偏颇与不公平的报导,与损害公共利益之间,两者
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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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11230234.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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