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中央社
2.记者署名张荣祥
3.完整新闻标题:台南电器行师傅千钧一发接住坠楼女童 林峰田:我一定要接到
4.完整新闻内文:“我心想一定要接到!”台南市1名3岁女童今天下午从自家3楼窗台坠落,被1楼电器行师傅林峰田及时接住,不居功的他说,反应时间只有几秒,女童也很幸运。
台南市消防局今天下午3时56分获报,南区中华南路2段民宅发生女童从3楼坠落,被人接住,救护人员立刻赶往,所幸女童只受到惊吓,意识清楚,没有明显外伤,紧急送医。
目击者说,当时女童坐在3楼窗台,双脚悬空,哭着要找爸爸,电器行老板许重贤及林峰田、钟长远2名师傅眼见情况危急,聚集在窗台下方,高喊危险,要女童回到屋内。
女童似乎也听到师傅们的叫喊,转身准备爬进屋内,却一脚滑了下来,被林峰田接了个正著,但因重力加速度力道过大,女童似乎有受到碰撞。
救了女童一命的林峰田不居功,频说女童运气好。提起接住女童的经过,林峰田说,当时他没有想太多,反应时间只有几秒,他心想一定要接到,只是女童身体很软,坠落力道大,他适时接住女童时,抱住了女童的屁股及大腿。
消防局初步调查,女童的家人当时不在,女童在3楼自家窗户旁,没想到竟坠落,师傅赶过去接住女童。事后消防人员马上通知台南市政府社会局、警方及女童家人,女童父亲也马上赶回家,陪同送医。
台南市政府社会局侧面了解,女童是单亲家庭,事发当时独自在家。社会局今晚已约访女童父亲,了解这起事故的全貌。
社会局人员表示,社工已介入调查,女童父亲疑有疏忽照顾情事,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51条,社会局若确认属实将对家长开罚,初犯需接受4小时至50小时的亲职教育辅导。
儿少法第51条规定,不得使6岁以下儿童独处,违反者依同法第102条主管机关命其接受4小时以上、50小时以下之亲职教育辅导,不服者可处新台币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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