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诬指教授性侵 女研究生判刑6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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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时新闻网 陈志贤
国立海洋大学陈姓教授遭女研究生指控涉嫌强脱她衣裤,意图性侵,女研究生甚至向周刊
爆料,引发轩然大波;但3年后案情逆转。陈男拿出当时2人独处的录音档,反控女研究生
诬告等罪,高院依加重诽谤罪判女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确定,另女生涉犯诬告
罪部分,则重判8月徒刑,可上诉。
女研究生控称,2015年4月25日深夜,陈男在生日当天,带着红酒、蛋糕到她住处,直到
隔天早上才离去,期间陈男不仅亲吻她嘴、胸部,还拉下她塑身衣后,抱怨很难脱,她不
断哭喊“我不爱你,我不想和你发生性关系”,陈才罢手。
女生向海大性平会检举,性平会认为性骚扰不成立,女生即向周刊爆料,并向检方提告。
检方认罪嫌不足,将陈男不起诉确定。陈男反控女生诬告、加重诽谤罪。
一审审理时,法官勘验当时的录音档,陈问:“妳有摸到那里?”女生回:“有,有碰到
。”陈则回“我小弟弟硬起来了。”且女生事后仍继续与陈保持联络,并写下“谢谢老师
给我陪伴的机会”、“与教授相识,是很多女人的梦想吧”。一审依诬告罪判女生8月徒
刑;另针对女生向周刊爆料涉犯加重诽谤罪,判她4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2万元。
案经上诉,高院就加重诽谤部分,改判女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确定,另诬告罪
部分则驳回上诉,女生仍被判刑8月,这部分可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