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2020-11-02 07:01 联合报 / 记者王宏舜/台北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长荣女大生遭掳杀敏感时刻 性侵犯治疗宪法法庭明辩论
4.完整新闻内文:
长荣大学马来西亚籍钟姓女生上月28日遭男子梁育志掳杀,震惊社会,梁有多次偷窃女性
内裤前科也惹议,恰巧大法官明天将就“性侵强制治疗‘无期限’是否违宪?”开宪法法
庭,时间敏感。释宪案由3名性侵犯和3名法官声请,曾姓声请人认为法律未规定强制治疗
期间,只要治疗院所鉴定“不通过”就能延长,这拘束了他们人身自由。
依宪法法庭审理规则,大法官可能在12月31日前宣示刑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侵害犯
罪防治法施行细则相关规定是否有违反法律明确性、罪刑法定、人身自由等原则。
本次声请释宪的卢姓、曾姓、常姓男子都曾犯下妨害性自主等案件,除了刑罚之外,都被
要求“强制治疗”。
律师周宇修、李艾伦、薛炜育认为刑法第91条之1只规定“犯…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得令入相当处所,施以强制治疗:…”,但什么是“相当处所”?“强制治疗”又是用
什么方法却没说清楚。目前实务上的治疗处所只有台中监狱附设培德医院,而且生活起居
、饮食和受刑人一样,律师质疑这只是“披着医院外皮的监狱”。
律师认为,刑法第91条之1的规定明显违反比例、一行为不二罚原则,保安处分的目的是
在改善行为人的品格和保护社会安全,不应是藉著受处分人的痛苦去达到其他的社会目的
。
此外,律师也认为监察院调查相关案件,曾发现有治疗团队没明确建议再犯危险显著降低
,却经结案鉴定评估委员会直接准予出院;或是治疗团队评估后认定已降低再犯风险,但
结案鉴定评估委员会却驳回。律师认为这欠缺法官保留监督机制。
2013年4月即声请释宪的卢姓男子表示,在现行法规和舆论压力下,只有台中监狱附设培
德医院敢收容刑后治疗的成员,如此造成监狱和医院定义模糊,培德医院的管理方式和监
狱一样,像是执行自由刑,而且执行期间虽说应每年鉴定、评估,但最常期间却没有明确
规定,恐流于“终生监禁”,严重侵犯人权。
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以法庭之友身分提出意见,认为性侵犯的人权固应保障,但公共利
益、社会安全也很重要,刑法第91条之1、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2条之1有其立法背景、目
的、社会安全的考量,性侵害犯罪如具中高度再犯危险,复归社会后,须完整建置社区处
遇配套。
有名林姓性侵累犯才出狱1个多月,就性侵、杀害国二女生,台中监狱指林服刑期间7次“
性侵害治疗评估”都没过关,再犯率高,但云林县政府性侵害防治中心疑延误安排身心治
疗或辅导教育,造成空窗期。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企盼大法官能针对刑后强制治疗相关
法律与措施的疏漏明智解释。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981560?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6.备注:
有性侵犯觉得所谓强制治疗是变相的监狱服刑
觉得侵犯的他们的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