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tttpt (ptttpt)》之铭言:
: 以台湾目前"尊重"人权的趋势来看
: 这位梁姓犯嫌 只是延后其犯案的时间而已
: 你第一次警告他又怎样?? 他又没犯案成功 强制罪 顶多给你判6个月易科罚金
: 你相信我啦 台湾目前制度 他就是之后再来犯案而已
: 讲白一点 就是一定要死一个年轻女大生
: 那在以前呢?
: 1.直接重判8年 外加进去扁一顿
: 2.警察直接所里开扁
: 以前是直接刑求没人权 直接开扁警告 你可以看民国8x年影带
: 嫌疑犯镜头在拍都是鼻青脸肿 因为在派出所都被修理过了-_-
: 我没有说上面这种制度就是好棒棒
: 我只是说台湾选择了“人权至上”这条路 此奸杀根本无法避免
: 你怎么预防性 他延半年 延3年 延10年 它最终就是要死一个女大生
: 你各位听得懂我在讲什么吗?
: 台湾这种制度下 有人跟我想法一样吗??此奸杀根本无法避免
放屁
今天这事会闹大就是因为有一些事可以预防
虽不保证做了就一定可以阻止歹徒犯案
但至少问心无愧
我举例子好了
前阵子台中东海不是有火灾 还死了三人
有人会怪市政府吗?
不会 为什么?
因为火灾原因就一个神经病三更半夜引爆瓦斯自杀 这种事能防吗?
当然不可能 消防队也在旁边 也没救灾不力的问题
这种事遇到就是只能算衰 不然能怎样?
但这次呢
要是第一次报案没被吃案 警方也找到犯人 就算不关他
把他抓去派出所做个笔录再放他走
歹徒明知道他被点油做记号了 难道还能短时间内不打消强奸的念头?
最好笑的是黄伟哲第一反应称赞警察没吃案所以六小时就抓到人
结果昨天分局长被拔掉 我真是看不懂这操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