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记者署名:
余祥
3.完整新闻标题:
中国船频越界盗采海砂 政院拟修法加重处罚
4.完整新闻内文:
中国抽砂船近期常侵入台湾海域周边盗采砂石,行政院会29日将讨论修正“中华民国专属经
济海域及大陆礁层法”及“土石采取法”,对未经许可采取土石行为者加重处罚。图为海巡
署2000吨级新北舰27日驱离马祖海域的中国籍抽砂船。(马祖海巡队提供)
(中央社记者余祥台北28日电)中国抽砂船近期经常侵入台湾海域周边盗采砂石,行政院会
明天将讨论修正“中华民国专属经济海域及大陆礁层法”及“土石采取法”,对未经许可采
取土石行为者加重处罚,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8000万元以下罚金。
因应近期马祖海域大量中国籍抽砂船越界作业,海巡署舰队分署新北舰、马祖海巡队艇27日
协同中国执法船舶,分别在马祖与福州间各自海域进行违法抽砂船取缔行动。
针对近期中国籍抽砂船越界盗采砂石状况,行政院发言人丁怡铭今天表示,院会明天将讨论
“中华民国专属经济海域及大陆礁层法”第18条修正草案及“土石采取法”第36条修正草案
,针对在台湾海域未经许可采取土石行为者加重处罚,提高为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并科新台币8000万元以下罚金。
丁怡铭说,修法也增订供犯罪用的船舶或其他机械设备,经判决没收确定,得视需要拍卖或
变卖,或专案报准妥速处置没收物的规定。
现行中华民国专属经济海域及大陆礁层法第18条规定,在中华民国专属经济海域或大陆礁层
,故意损害天然资源或破坏自然生态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5000
万元以下罚金。
现行土石采取法第36条则规定,未经许可采取土石者,处新台币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罚锾,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并得限期要求办理整复及清除设施,届期仍未遵行者,按
日连续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至遵行为止,并没入设施或机具。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2010280304.aspx
6.备注:
两岸一家亲 都是DPP一直挑衅 你就让他挖
挖够了就不会想挖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