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将修法新增开战条件:发展利益遭受威胁
Yahoo奇摩(即时新闻)
2020年10月22日 上午11:07
正遭受美国强力围堵之际,中国大陆拟修改“国防法”,增列“发展利益遭受威胁”为动
员开战条件。
中国大陆现行国防法第八章“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第44条明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
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遭受威胁时,国家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进行全国总动员或者
局部动员。”
北京青年报微信公众号“政知见”报导,中国人大网21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修订草案)”全文,并进行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征求时间是10月21日至11月19日。
报导指出,国防法修订草案明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
展利益遭受威胁时,国家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进行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其中,“发展利益”是新增内容。
据报导,1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13日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了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国防法修订草案的议案,中国国防部部长魏凤和在
会中作说明。
魏凤和称,国防法自1997年公布施行以来,对于建设和巩固国防、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
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世情国情党情军情发展变化”,现行国防法已不能完全适应新
时代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亟待修订完善。
他说,20多年来,世界战略格局深刻演变,国际战略竞争呈上升之势,全球和地区性安全
问题持续增多,武装冲突和局部战争连续不断,国际安全面临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更加突
出。
魏凤和说,中国大陆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的安全威胁和挑战更趋多元复杂,
对全面提升国防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对国防政策制度作出相应调整,为建设
强大巩固的现代国防,有效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供法律依据。
据报导,中国大陆现行国防法共12章70条。此次修订拟修改50条、增加6条、删除3条。主
要修法内容还包括调整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增加军委主席负责制的内容,以及增列太空
、电磁、网络空间等为重大安全防卫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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