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为酸民是专家,
确实是可以整公司喔
: 我是觉得啦 还不如提工作关系存续之诉
对劳基法有研究的就知道,
不定期契约的劳工, 要解雇其实是很困难的(会默默的接受公司解雇
, 基本上都是智障)
现在法院连 "一年一聘, 连续聘十年", 都不采公司的说词了(意图规避)
就知道, 老板不要太邱, 会被法院打脸的
: 主张他要上班公司不给他上
: 到时官司打多久他就免费领薪水多久
: 顺便检举一下公司的其它行为
: 像国税局 bsa 消防 健保费
: 通通来个一轮 我猜公司才会受不了早点低头.
只要确认雇佣关系存在, 这四句话, 完全可行
基本上这间公司死定了
行政法虽然罚金很低, 但一行为一罚, 加上公司是出版业
早晚被整垮
ps: 对了, 确认关系存在之诉, 政坛有个很显然的例子,
就是王金平的确认党籍存在之诉,
连当时的执政党都被法院打脸,... 康轩就不要太靠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