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日男逼车被判触犯“杀人罪”《逼车法》

楼主: Yenfu35 (廣平君)   2020-10-01 17:27:06
※ 引述《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之铭言:
: 日男逼车被判触犯“杀人罪” 《逼车法》已正式上路
: tvbs 张婉仪 报导
: https://i.imgur.com/aeKwrs7.jpg
: 日前在台88线快速道路发生一起水产行小货车追撞大型重机的车祸意外,事实上,日本也
: 曾发生过类似的案件,造成22岁的大型重机骑士死亡。警方当时以“杀人罪嫌”逮捕以时
: 速约96km/h恶意逼车冲撞骑士的40岁的汽车驾驶,检方也以“杀人罪”起诉,最后汽车驾
: 驶被求刑18年,日本大阪地方法院堺支部去年以触犯杀人罪,判决被告16年有期徒刑。
: 根据日本检方表示,从行车纪录器画面可以判断,当下两车很明显即将要发生追撞,但汽
: 车驾驶却没有尝试闪避或做出能避免意外发生的反应,因此认定本身就有意害死大型重机
: 骑士。针对这样的判决结果,日本网友并不满意,普遍认为求刑太轻,希望能重判。
: 此外,有鉴于日本近年来国道逼车频传,今年六月底日本逼车法已经正式上路,规范对象
: 除了汽车之外,也包含在日本路上能见度相当高的自行车族群,其中逼车、急踩煞车等各
: 种危险驾驶行为都会开罚。根据日本法律定义,以妨害通行为目的贴近车辆或急踩煞车等
: 行为就是逼车,而逼车行为一旦造成危险车祸,最高可以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万日圆
: 以下罚金,换算成新台币约为27万元。
: 回过头来看台湾法规,若遇到危险逼车行为,包含迫近、骤然变换车道或其他不当方式迫
: 使他车让道,或是非遇突发状况,在行驶途中任意骤然减速、煞车或于车道中暂停等,都
: 能依照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第1项规定,可处六千元以上二万四千元以下罚锾,
: 并当场禁止其驾驶,另依该条例第4项规定,并吊扣该汽车牌照3个月。
: 至于因他人恶劣行径引发车祸事故而受到伤害或较严重的财产损失的民众,可以依民法第
: 184条及同法第195条规定,要求对方负起损害赔偿的责任。此外,受害人因此丧失、减少
: 劳动能力或增加生活上的需要时,也可依同法第193条规定一并要求其负责。另一方面,
: 由于民众是因为驾驶人恶劣的逼车行为导致身体受到伤害,同时得依刑法第284条第1项提
: 起过失伤害罪的告诉。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bit.ly/36ijjyp
: 6.备注:
: 反观台湾 呵呵
有关第一、二段所述的日本案例,最新发展是:
案件经上诉最高法院、于今年7/31三审定谳,
维持一、二审原判,依杀人罪处有期徒刑16年确定。
https://www3.nhk.or.jp/news/html/20200803/k10012548421000.html
https://www.jiji.com/jc/article?k=2020080300754&g=soc
被告被认为有杀人故意,
是因为他在撞上被害人之后用轻松的语气说“はい、终わり”。
(根据我之前从相关报导看到的,这句话是从他的行车纪录器录到的;
我不知道那句翻成“好了、没事了”好不好,还是有更传神的翻法。)
附带一提:
1.在那之前有另外一案:
 有驾驶在高速公路上将另一辆车逼停,然后也停下来、下车和被逼车主吵架,
 导致第三辆车煞车不及而撞上那两辆车、造成他们自己及乘客伤亡。
 法院认为,
 虽然“危险驾驶”的构成要件之一是“以足以造成危险之速率”行驶、
 而且他们当时都是停车的状态, 
 但是在当下情境“时速0公里”也是“足以造成危险之速率”,
 因此逼车驾驶仍然构成“危险驾驶致死伤罪”。
 
 https://tinyurl.com/yb7con5m (缩过的)
 https://ja.wikipedia.org/wiki/%E6%9D%B1%E5%90%8D%E9%AB%98%E9
 %80%9F%E5%A4%AB%E5%A9%A6%E6%AD%BB%E4%BA%A1%E4%BA%8B%E6%95%85
 (原网址)
2.回过头来,
 本案死者与藤原豆腐店少东(还是小开?)同样名叫“拓海”、只是姓氏不同,
 因此事发时相关新闻贴到本板时,很多人提到那位少东...
作者: cloud3455 (云想衣裳花想容)   2020-10-01 17:28:00
停车被撞的是东名高速公路事件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20-10-01 17:53:00
东名那个很惨,印象中一家人死到剩女儿
作者: pshuang (中山先生忠实信徒-我爱萝)   2020-10-01 17:54:00
可以翻成 ok,结束了/完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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