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北市创全国先例 娱乐税减半课征7个月
〔记者郑名翔/台北报导〕为振兴受武汉肺炎(新型冠状病毒病,COVID-19)冲击的娱乐产
业,台北市政府率先全国提案减半课征娱乐税,今经北市议会法规会审议通过,自12月1日
起实施,期至中央的“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届满的明年6月30日
止,为期7个月,将送大会三读再报财政部核备。
北市财政局提案修正“台北市娱乐税征收自治条例”第5条之一,针对电影、职业性歌唱、
舞蹈、马戏、魔术、戏剧、非职业性歌唱舞蹈、竞技比赛、舞厅、舞场、高尔夫球场、其他
提供娱乐设施供人娱乐者,如KTV等,予以娱乐税减半优惠。
财政局长陈家臻表示,娱乐产业上半年受疫情冲击,使今年1到8月税收较去年同期减少近5
成,若适时减轻业者的娱乐税负担,将有利振兴产业复苏;税捐处则补充,娱乐税占整体地
方税收比例不高,减半课征对财政影响有限,若实施后将成为全国首例。
财政局原规划,于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终止日前,予以半年期的减半课征娱乐税,估税损约5
千万,正逢台北流行音乐中心开幕营运后,每年可增1千万税收,可逐年回补。
法规会讨论后决议,因应12月份会有耶诞节、跨年等大型节日活动,将有明显休闲娱乐消费
活动,为提升振兴效益,实施日应自12月1日起,终止日则配合中央的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
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届满日,至明年6月30日止,为期7个月;多增1个月所造成800至1
千万税损则再由市府设法筹措财源。
此外,修正案也增列排除条款,订定实施前3年内代征人有逃漏地方税捐且情节重大者不适
用此征收税率;议员秦慧珠也要求,给予业者减税优惠,也应宣导回馈给消费者。全案通过
后将再送议会大会三读再报财政部核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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