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如2017年间与交往一阵子的廖姓前男友分手,同年5月间,小如一觉醒来登入脸书,突
: 然被脸书社团“你的D槽”80位成员要求加脸友,她点入社团查看才发现,原来她与廖男
: 交往时所拍摄的性爱影片,正在网络色情网站迅速无码流传;她怀疑是廖男散布影片报复
: 分手,但检方查无廖的涉案罪证,无法证明是故意流出,2度将廖男不起诉确定。
等下,我有问题~
性爱影片就只有廖男持有,那么,不是廖男流出的,会是小精灵外流的吗??
检方查无廖的涉案罪证,该不会是指廖的电脑里面查没有色情网站Cookie,
就说没罪证了吧?? 检警应该有权以警察办案为由,向色情网站的官方要求
特定影片的上传者IP,循线找到最原始的发布者吧?? <=这会很难吗?? 这样
就不起诉,渣男还满好当的耶~~
: 去年9月2人感情生变分手,不久黄男在脸书看到小如与新任男友公开出游的照片,黄男趁
: 她出国,潜入她住处偷看她的电脑,看到她和新男友在泰国按摩店裸露上半身的合照,因
我怎么隐约感觉黄男有NTR的性癖....??
: 此萌生妒意横生,怀疑她分手前就偷吃,起意报复。
: 黄男去年10月21日将私下备份的小如和廖男的4段口交、性交影片,以电邮寄给小如的妈
: 妈,并注明“这些都是你女儿在网络上流传的影片”。
: 黄男同日打电话恐吓小如:“妳现在对我做的这些事,还有之前那些东西,我可以跟妳妈
: 、妳男朋友讲,跟全部的人讲”,扬言要向全世界散布,让她尊严扫地。
: 小如吓得报案,检警隔天发动搜索,在黄男笔电和手机查扣多笔小如不雅照与影片,黄男
: 承认散布影片;台北地检署今年5月底依妨害秘密、无故泄漏因利用电脑知悉他人之秘密
: 罪嫌起诉黄男。
: 台北地院审理时,双方达成和解,和解条件不公开,小如向法官撤回告诉,法官日前判决
: 公诉不受理,和平收场。可上诉。
黄男要报复,只要比照之前廖男的手法,就到外面网咖创个云端空间做备份,各A站
贴一贴,家里电脑、硬盘清干净,看来检方又会是查无具体涉案罪证~ 何必寄信给对
方妈妈、还打电话恐吓~ 超智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