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福利部公告:预告“动物用药残留标准”修正草案
政府于网络参与平台的回应出来了...
意见: 反对增订莱克多巴胺残留标准
回应: 安全无虞+会全面清楚标示
意见: 残留标准之依据??
回应: 去看成大报告, 一切安全
......
意见N: 订定标准之程序
回应:
依行政院秘书长105年9月5日院台规字第1050175399号函规定,研拟之法规命令草案应至少
公告周知60日。但情况特殊,有定较短期间之必要者,各机关得另定较短之期间。
国家整体政策已确定,如法规未先公告确定之下,无法据以辅导业者、进行宣导或规划相关
因应措施,为预留足够时间予地方政府及业者,故缩短预告期间。
QQ
这样有回应到大家的问题惹ㄇ
连结在这
https://join.gov.tw/policies/detail/f913f6ff-5d82-46fc-8623-3e5043901dd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