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UDN
2.记者署名:
2020-09-14 14:25 联合报 / 记者陈宏睿
3.完整新闻标题:
有告示牌仍露营遭冲走酿4死 律师:符合国赔条件
4.完整新闻内文:
台电大观发电厂武界霸闸门昨天清晨因不明原因放水,导致来自台中、在溪边露营的两家
人遭暴涨溪水冲走,酿4死悲剧,因该处是禁止进入的区域,引发各界针对该案是否构成
国赔的讨论?律师林柏宏表示,台电公司的水坝排洪闸门属于公共设施,若有管理不周、
设计疏失,人员故意或过失导致排水而造成人命损害,就构成国赔条件,不因有立警告牌
而免责。
林柏宏表示,构成国赔法的要件就是公务员因故意或过失,以及公共设施因设置或管理疏
失,而侵害人民生命、身体、自由或财产者,就负有国家赔偿责任,另外国赔法在去年12
月也修订,公共设施若委由民间团体或个人管理,期间若因管理有欠缺,侵害人民生命、
身体、财产或自由者,国家也负有赔偿责任。
林柏宏说,就台电武界坝放水案造成4死案,台电武界霸排水闸门是公共设施,因人为或
其他因素,导致放水而溪水暴涨,下游露营的人因此遭冲走而丧命,当然有构成国赔条件
,不过应该负担的责任多寡,则需依照事后调查厘清。
虽然该处有设置禁止进入或禁止露营的标语,但台电公司不得据此而主张免责,但民众在
禁止露营的地方露营,而遭冲走,属于民法规定“与有过失”的责任,台电公司当然也可
以据此主张可免除部分责任,但不能完全卸责。
林柏宏表示,以行人闯红灯为例,若有人不怕死任意闯红灯,就代表其他骑车或开车的用
路人,有权力将闯红灯的行人撞死而免责吗?当然不是,其他用路人仍有注意车前状况,
遵守交通规则、速限等相关责任,如果用路人真的穷尽一切可能,仍无法避免撞到闯红灯
的路人,才可能主张免责,不过都需以个案认定。
另外,民众上山、下海若发生意外,是否能请求国赔?若民众遭侵害生命、身体、自由或
财产,是天然而非人为造成,视个案状况,国家或可不负相关赔偿责任。因国赔法规定,
开放的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经管理机关、受委托管理的民间团体或个人已就使用该公
物为适当的警告或标示,而人民仍从事冒险或具危险性活动,国家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858914
6.备注:
卧轨死的可以申请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