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鉴于越来越多台湾好媳妇 被台湾恶婆婆霸凌
所以有婚姻板的媳妇 希望集合好媳妇们的力量 连署成立新法案
阻止好媳妇们再被恶婆婆霸凌!!
以下是详细法条内容!
1.姻亲不得以话语、行为干涉婚姻当事人的婚姻内事务,举凡“未来规划、居住地、家务、
工作、日常作息、生活习惯、休闲喜好”皆在婚姻事务范围内。
2.姻亲不得要求婚姻当事人执行任何非份内家事及劳动。
3.姻亲不得以话语、行为干涉婚姻当事人对其小孩的日常教养过程。
4.姻亲不得以话语直接或间接贬低、嘲弄婚姻当事人及其家人。
5.姻亲不得以话语、行为干涉婚姻当事人及其小孩于任何时间点返回其原生家庭。
6.未事先告知婚姻当事人,禁止姻亲擅入其共同居所或房间。
7.未经婚姻当事人同意,禁止姻亲擅自翻阅、拿取婚姻当事人私有物。
8.未经婚姻当事人同意,禁止姻亲擅自决定婚姻当事人小孩的姓名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