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过去创业时规模小没挂劳保被劳保局认定是失业人口要求缴失业税(国民年金
)数年,只被骗缴一期其他完全没缴。
今年开始公司人比较多所以我也帮自己保劳保后,我还需要回头缴国民年金吗?
催缴单过去寄来是都不理的,但我老婆如果因为这样被罚我会家庭失和吧。
简单来说
曾经欠过的国民年金,在现在已经不用缴纳的情况下,请问是不是还是一定要补缴而且不
缴就罚配偶呢?
感谢回答
※ 引述《zxcz1471 (gotohell)》之铭言:
: ※ 引述《FlashMan (央行是现代丁添廖)》之铭言:
: : 就算全部民众乖乖缴保费
: : 但是一样也会面对跟劳保相同的问题
: : 入不敷出 注定要破惨
: : 因为台湾人口今年大概要开始迈入负成长了
: : 人口持续老化
: : 开始缴的人越来越少 开始领的人越来越多
: : 然后保费收入很快就会小于年金支出
: : 又要吵破惨问题又要砍年金
: : 现在乖乖缴钱的是笨蛋 以后要领钱时变贪婪老人
: : 年轻人头壳坏掉才会加入国保
: 其实这政府管太多了
: 本来就不该罚这种鸟理由
: 不缴就切结 以后没给付福利不就得了
: 本来就失业缴不起
: 还强制要钱 缴来等还很久的年金给付
: 这不就快跟人头税差不多了吗...
: 就算是以后有年金给付的好处
: 被这样瞎搞 人人都会觉得怎么那么拼命讨钱
: 该不会有问题吧 才急着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