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新闻云
2.记者署名:
记者吴铭峯/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男搭返台班机见旁女乘客太美 撕破她内裤性侵
4.完整新闻内文:
菲律宾籍男子肯尼斯(KENNETH BOLIVAR DISTURA),去年8月间从美国搭机来台,竟起了
色心,在飞机上就对邻座不认识的美国籍女子乱来,除了强摸对方手脚、身躯,还撕破其
内裤指侵,并把头埋进对方大腿间强吻。一审将菲籍男判刑4年,案经上诉,高院二审3日
驳回上诉,仍将他判刑4年,执行完毕驱逐出境。可上诉。
判决指出,本案发生于去年8月12日下午4、5时许,菲籍男从美国西雅图搭乘长荣航空编
号BR-03号由美国西雅图飞往台湾桃园之班机,飞行时间将近13个小时。但他看到坐在隔
壁座位、状似单独旅行的女子年轻貌美,竟见色心起,开始攀谈。女子礼貌寒暄后,就不
再理他。
没想到菲籍男竟开始乱来,伸出狼爪,先强摸对方手脚、身躯,由于当时飞机上灯光昏暗
,女子虽然使力推拒,但菲籍男仍不肯罢手,而且看到女方不敢声张,更是色胆包天,直
接抚摸女方胸部,最后更撕破对方内裤指侵及把头埋进女子大腿间强吻。女子直至空服员
经过时才求救,菲籍男随即遭逮捕隔离,下飞机后就遭检方声押获准,之后依照“强制性
交罪”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菲籍男坦承确实抚摸、性侵女子,但辩称女方没有做任何动作表示拒绝及不
同意,也没有马上反应求助,若女方不同意,把脚合起来或是马上大声喊,他能放进去吗
?否认违反女方意愿而侵犯。由于女方因转机费用太高、不愿来台作证,无法让被害人当
庭交互诘问,但法院根据女方当时在机场的供词,认定菲籍男确实违反女方意愿而性侵。
而一审法院还审酌菲籍男竟为满足一己私欲,未尊重女性之性自主权,强行对被害人为强
制性交犯行,严重创伤被害人身心,又犯后仅坦承部分犯行,犯后态度不佳,因此将他判
刑4年,执行完毕驱逐出境。全案再上诉第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认事用法无
误,因此3日驳回上诉,仍将他判刑4年。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903/1800094.htm
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