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人在说 虽然莱克多巴胺因为 农委会公告 解禁后 台湾猪农可以合法添加
但是因为农委会 没发药证 所以台湾猪农也买不到莱克多巴胺啦 安心啦
农委会防检局副局长徐荣彬说,法令公告后,莱剂就不会是禁药、可添加在猪饲料里,台
湾猪农也能用,但事实上台湾市面上根本买不到含莱剂的猪饲料,至于牛饲料部分,由于
2012年已开放含莱剂美牛进口,因此莱剂添加在牛饲料中当时已合法。
https://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569868
如果台湾买不到 莱克多巴胺 请这些猪农是怎么拿到手的
农委会昨公布的资料中,萧辛源的猪只,两次在毛发中验出沙丁胺醇,最高近9000ppb。
林丽苹的猪只,四次在毛发中验出科尔特罗(八号仔),最高达85ppb。陈清文则是三次
出猪时,毛发中验出科尔特罗(35ppb、61ppb)、莱克多巴胺(3009ppb)及沙丁胺醇(
82ppb),其猪只近日在毛发中还又被验出莱克多巴胺2271ppb到9982ppb、沙丁胺醇
356ppb到813ppb,猪血液则验到莱克多巴胺0.51ppb、沙丁胺醇0.62ppb到1.41ppb,目前
由地方政府查处中。
结果这些猪农依照药事法侦办通通都不起诉
在农委会公告莱克多巴胺是合法猪只用药之前 就已经有猪农拿得到药在用了
更何况是现在你政府已经开放合法添加莱克多巴胺了^^ 你就算查猪农有用你要怎么怎么罚
之前是这样处理
黄国青指出,为防堵违规用瘦肉精,农委会除平时对畜牧场抽查,也在屠宰场二度把关,
一旦发现肉品毛发有残留乙型受体素,马上回溯到畜牧场进行移动管制,同时抽血、验毛
发,如发现血液中有受体素残留,表示养猪户仍持续在使用,除了开罚,一般会管制出猪
两个月,直到血液完全检不出才可出猪,且即日起,不排除管制期间的检验费用由业者自
行负担。
因为当初是禁药 现在变成合法用药
好啦 退万言真的查到有人没药证 在卖莱克多巴胺 这种合法用药 要怎么处罚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M0130015&flno=40
第 40 条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九万元以上四十五万元以下罚锾:
十一、违反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许可证而擅自营业。
从本来的第33条变成40条的处罚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M0130015&flno=33
制造或输入动物用伪药或禁药者,除有第五条第一项第二款但书所定情形
外,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且只要使用的猪农不要说 从哪来拿到药 就根本罚不到哩
农委会还真得好笑哩 说猪农买不到啦 台湾人想要的东西会有买不到的喔
更何况这是原本要刑事处罚的 可以司法调查的 变成 纯行政处罚 只能行政调查的
别傻了 以台湾人的个性 你农委会只剩下可以道德劝说猪农别用瘦肉精啦
但是瘦肉精变成猪农合法用药以后 你就别期待台湾猪农会不想用这个省成本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