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长)》之铭言:
: ※ 引述《nicolaschen2 (ii)》之铭言:
: : 李茂生原文:
: : 喝酒后开枪,但准确射击四肢(是技术好,还是运气好?)。被害人受伤后,开启直
播
: : 式(无立即死亡危险)。行为人立即向警方自首(计画的一部分)。行为人虽吸毒且
无
: : 作(却拥有制式手枪与子弹?),但委托高档律师,在律师到场前维持缄默(行为人
是
: : 手,还是指导者是高手?)。
: : 你以为法律人都是白痴喔。想伤害既遂,然后自首?
: : 好吧。拿致死武器向人射击有致死的可能性、直播无关犯行、自首仅是得减而已、律
师
: : 关紧要,所以杀人未遂、自首等得减,这应该就是法律所能处理的了,其他那就回归
“
: : 会”吧。直白一点而言,谁是真凶,这不是法律问题。
: : ───────
: : 有人有阅读障碍,所以编辑贴文加上括号。
: : 原文结束
: : 不知道一个在出版行业工作的人,一天到晚断章取义,只为了达成自己黑李茂生的目
的
: : 有没有这种人脑袋装了什么的八卦?
: 虽然这位陈桑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针对我,不过我必须说,
: 李茂生的"原文"只有这样几行:
: 李茂生
: 16小时前 ? 280
: 喝酒后开枪,但准确射击四肢。被害人受伤后,开启直播模式。行为人立即向警方自首
。
: 行为人虽吸毒且无工作,但委托高阶律师。
: 你以为法律人都是白痴喔。
: 上面那一大段都是后来添补的,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上脸书替阿馆辩白,
: 说他"不是自演"...
: 原文跟后来一直编辑的文字差很多喔。
你第一篇发文的时间是早上七点多,但是人家当时的文章早就已经是这个版本了。
https://i.imgur.com/wOLhON4.jpg
然后你故意无视最后一版讲得比较清楚的,故意去拿第一版超译,看来是谁针对谁应该很
清楚惹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