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外检方上诉时指称,梁男施用毒品而犯案,应该有刑法19条第3项规定“原因自由行为”
: 之适用,即“(行为时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或欠缺依其辨识
: 而行为之能力者),于因故意或过失自行招致者,不适用之。”但合议庭认为,适用本项规
: 定须于吸毒(原因行为)时,就对杀害母亲(结果行为)有预见;本案梁男应对事后杀害母
: 亲的行为没有预见,所以合议庭不采用检方意见,仍判无罪。
怎么会没有预见
怎么想都很奇怪
很多吸毒或酗酒的
摆明都知道自己嗑药或醉后
特别是这种弄坏脑子的更是有丰富经验
会失去人性凶性大发胡作非为
借毒借酒装疯要码强奸要码伤人杀人
明明是可以预见的啊
今天是刚好他亲母比较近
所以才遭殃
若是有妻儿住一起 今天丢下来的人头就不只一个了
我怎么想都认为是可预见杀人 只差被杀的是谁不是那么清楚明白而已
这样怎么会是不可预见的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