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ugh509 ((0_ 0))》之铭言:
: 国外精神病患杀人判无罪
: 是交由司法精神病院,可能要长期留院
: 甚至终生待在具有高度戒备的医院
: 我大台湾法官以人道精神跟着判无罪
: 然后责付地方卫生局
: 台湾的法条,卫生局只能持续追踪
: 当再有暴力滋事行为,才能强制住院
: 最高60天,鉴定后不行出院,再住60天
: 每60天鉴定如此循环下去
: 也就是只要有一个60天表现良好
: 他可能就"出去了"
: 出去之后一样又回到卫生局"追踪"
: 可能出事了,才再进入处理程序
拎北同意思觉失调无罪
但是 如果政府知道住家附近有疯狗群见人就咬,还咬死人,政府正常来说应该做什么?
应该是要排除危险吧。
但是,这种神经病就跟疯狗一样,政府却不能为居民排除危险。
这种人不就跟酒驾仔、违规仔大车驾驶一样,随时都会对别人的生命造成危害,国家怎么
不排除?终生监禁也好,终生治疗也好,国家本来就应该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吧。
拎北每年缴税给政府,政府让我们每天走在马路都有被神经病杀、被违规大车或酒驾仔撞
的风险。真的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