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线西乡2/3村邻长皆收贿 国民党议员施嘉华当选无效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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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冠备/彰化报导]2018年九合一选举,国民党提名施嘉华竞选彰化县第三选区县
议员,施嘉华父母施复兴、刘彩云为求儿子顺利当选,以每票5000元、1000元对线西乡进
行地毯式买票,共有6村长、99名邻长涉嫌收贿,人数超过全乡2/3村邻长。彰化地检署将
众人提起公诉,并向彰化地院提出施嘉华当选无效之诉,案经二审判决当选无效定谳,而
施复兴、刘彩云等49人依违反选罢法分别判处2年、1年9月徒刑,可缓刑,其他村邻长则
分别判处1年10月至3月徒刑,部分可缓刑,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施复兴为使施嘉华顺利当选,于2018年9月期间,规划假藉“施嘉华竞选总
部成立邀请函”名义,发放工作费,实则行求或交付贿赂给线西乡各村有投票权的村长
5000元、邻长1000元,并约定投票支持施嘉华。
但施复兴目的是针对全乡137邻邻长进行绑桩买票,计画透过乡内8村村长进行,但线西村
及寓埔村村长不愿配合,施复兴遂再找来施嘉华竞选总部黄姓助理(寓埔村第21邻邻长之
子)负责寓埔村部分,线西村则未找人。施复兴同时也找来杜姓表兄弟、陈男,同样以发
放工作费名义交付贿赂给和美镇有投票权民众,并约定投票支持施嘉华。
审理期间,施复兴等19人均坦承不讳,但有德兴、顶庄、沟内、塭仔、顶犁5名村长及25
名邻长仍辩称,交付收受的1000元为发放邀请函的劳务对价,并非贿款。
法官审理认为,施复兴等人不思合法竞选,反以“雇工发薪”之名,进行“买票绑椿”之
实,已危害正当优质选举风气,造成损害极为深远,对民主法治蚀害匪浅,侵害国家、社
会法益甚钜。
法官审酌,考量施复兴等人甘冒贿选刑责,为求儿子施嘉华顺利当选,显见法治观念薄弱
,依违反公职人员选罢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褫夺公权5年。缓刑期内应向指
定之政府机关、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机构、团体提供200小时义务劳务,并应向公库支付
65万元。
另外刘彩云处徒刑1年9,缓刑4年,褫夺公权4年,提供100小时义务劳务,其他42人分处1
年10月至3月不等徒刑,皆可缓刑,惟德兴、顶庄、沟内、塭仔、顶犁5名村长各处1年10
月徒刑,又犯投票收受贿赂罪,处有期徒刑5月,褫夺公权3年,没有缓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