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大家
以后不论您在多大的公司上班,公司在信里面如何跟您保证会依照法定期限给付工资和退
职金,在最后关头不论是何种形式上文件,甚至只是单纯的退职金申请书,签任何名时一
定要看清楚。
在和硕韩国客服部是我人生第一个职场。之前在韩国也是耳闻很多坏雇主跟人资的事情,
但我从没有想到今天这种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甚至是自己国家公司上。
之前曾在群组问过大家有关14日以内公司无法给付退职金和其它薪金同意书是否违法,后
来上网查和靠群组前辈们指点迷津,了解相关法条规定,和硕韩国客服部在14天内无法支
付退职金和其他相关薪金的确是违法。
但人资Judy Choi 崔贤珠 和她助手 Mia Kim 金美和(会公布是因为希望大家在未来要小
心) 人资以其他人有签名为由强迫我签14日无法给付退职金和其他相关薪金同意书之后,
我跟她们反应该行为是违法,会有罚款和刑责,甚至是利息。在当中人资曾抱怨为何要给
她们看韩国劳动法规不遵守规定会有刑民事部分,她们很不高兴因为只是小钱,还反应自
己当初帮忙准备很多签证文件(明明就是人资该做的,却说是自己施舍)。 吵到离职前一
天,她们才回信妥协会依照法定期限14天内给付,然后要求我离职当天要签离职金申请书
但的确魔鬼出在细节里,最后她们也很大方依照我的要求提供离职文件等,于是我跟白痴
一样松懈了,再加上一心想赶快离开这个地方,所以我就稍微看一下离职金金额部分和帐
户有没有正确,就脑手残签名了(没有注意到下方被人资放同意公司14日内无法给付同意
条目)
如果说今天人资在同意书写清楚一些考虑到总部帐务处理要1个月给个明确时间,今天我
可以接受甚至乐意签,但给付日期不给又强迫你签,甚至是偷偷放在退职金申请书让你签
,那真是令人不耻。 此外她们反应离职后韩国劳工四大保险清算有可能要多缴,我也回
信说只要给我证据证明我确认后一定付款。
也许有些人会觉得我为何大惊小怪,是因为之前公司有很多工程师等人包含我,都曾被公
司财务会计拖欠代垫款项超过一个月,就算问到日期也不一定准,还曾发现代垫款项根本
没有过帐等事情...
现在的我只能祈祷公司能够在14日内按照法定期限给付...
希望大家以后未来都要注意,不要像我一样犯低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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