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黎巴嫩海关6度要求转运硝酸铵 已读不回酿悲剧
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008050348.aspx
(中央社记者何宏儒安卡拉5日专电)黎巴嫩贝鲁特港区大爆炸造成惨重死伤。半岛电视
台报导指出,黎巴嫩海关曾至少6度发函请求司法部门裁定将存放港区的危险硝酸铵转运
却无回复,终于酿成悲剧。
贝鲁特港区一处存放2750吨硝酸铵的仓库昨天发生大爆炸,死伤惨重,已知造成逾4000人
受伤、逾百人丧生。
半岛电视台(Al Jazeera)报导,被黎巴嫩当局认为是这起灾难性大爆炸元凶的硝酸铵是
一种没有气味的结晶体,通常用于生产肥料,数十年来已经引发无数起工业爆炸事件。
硝酸铵混合燃油就会成为强力炸药,它被广泛用于建筑业,包括阿富汗民兵组织塔利班(
Taliban)等武装团体则用以制造急造爆炸装置(improvised explosive devices)。
在非高温的正常存放环境下,硝酸铵不容易被引燃。因为它是种氧化剂,会使燃烧加剧并
使其他物质更容易点燃,但它本身并不特别易燃。
基于上述原因,通常会对存放硝酸铵的场所定下非常严格规定,例如必须远离燃料和热源
。
在贝鲁特这起大爆炸发生后,大部分黎巴嫩民众才知道港区仓库里放了2750吨硝酸铵。但
是,分析公共纪录和在线上公开的文件则显示,黎巴嫩的资深官员其实知悉这批硝酸铵已
存放贝鲁特港第12号仓库内超过6年。
那么为何会发生这起大爆炸?
半岛电视台报导,船籍俄罗斯、挂摩尔多瓦旗的货船Rhosus号于2013年9月将这批硝酸铵
运抵黎巴嫩。据国际船舶动态定位网站FleetMon.com,Rhosus号原定从莫桑比克驶往乔治
亚,因在海上出现技术问题而被迫停靠贝鲁特。由于黎巴嫩官员不让货船继续航行,船东
和船员最后遗弃货船。船上的硝酸铵于是被卸货,存放在贝鲁特港12号仓库内。
据网络上公布的文件,数月后,时任黎巴嫩海关总署长默希(Shafik Merhi)于2014年6
月27日致函给身分不详的“紧急事件法官”(Urgent Matters judge)寻求解决Rhosus号
的问题。
接下来3年内,海关官员又至少5度发函寻求指示,日期分别于2014年12月5日、2015年5月
6日、2016年5月20日、2016年10月13日、2017年10月27日,并且提出3个方向,包括将这
批硝酸铵出口、交给黎巴嫩军方或售予民营黎巴嫩炸药公司(Lebanese Explosives
Company)。
其中于2016年的函文内容载明先前对法官所提请求“未获回复”。内容还说:“鉴于将这
批货存放仓库内,在不适合的天候条件下具高度危险性,我们再次提出由船务代理公司立
即将这批货物再出口,以维持港口和港区工作人员安全的请求。或者,请研究同意售予黎
巴嫩炸药公司。”
不过,相关发函仍未获回复。
到了2017年,海关总署长达埃尔(Badri Daher)再度发函司法部门,敦促基于“在当地
存放这批货,以及对于现场工作人员的危险性”,请法官作出裁定。
不过在那次发函将近3年后,危险货物仍然存放港区仓库内,终于酿成灾难。(编辑:陈
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