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得很模糊
我简单解释一下这个情境吧
简单来说
就是父母死了在国泰留了一张保单指定受益人给二儿子
大女儿觉得吵架没有本
想要去申请查阅证明遗产二儿子已经有拿一份了
首先你必须要把保险跟遗产拆开来
照你的描述来说
保单的受益人里面写了配偶、二儿子和一个叫法定继承人
只有在除了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受益人都死光了
保险金才会落到法定继承人这边
只有落到法定继承人这边才会被当成遗产来分
所以你如果只是法定继承人..国泰不理你是对的
至于富邦如果也是一模一样的写法的话为啥你可以查...
如果你的二弟要上法院提告,富邦就会趴在地上赔不是
最后如果你父母所有的遗产就这两间的保单
其他的什么都没有的话
那你就真的只剩下劳保OR国保还有白包和牌位而已
这保单你告上法院都没用
※ 引述《Thragna (Dystopia)》之铭言:
: 前半段都是本人已知的内容 你可能有些误解
: 从你备份的原文就可得知
: 通篇只着重于“查”
: 而非对于“钱”的分配有疑问
: 但 个人对于倒数第三段的 “让你查是违反的”
: 有疑问
: 身为法定继承人 且为受益第三顺位的人
: 已经按照“国泰自己”提出的程序:
: 寄出律师函(非存证)后即可查询。
: 请问是“违反”了什么?
: 另外富邦连律师函都不用
: 直接在表明身分后直接告知保单内容
: 那他们这样 不就违反了你的论点:
: “让你查是违反的” 了吗?
: 麻烦点解
: ※ 引述《toms87106 (immanuel17240422吸管哥)》之铭言:
: : 我只想说,所有的保险金是不列入遗产的唷!即使要依照实质课税原则收税,也是跟受益
: : 人,跟您没有半毛钱关系的唷! 所以钱在法律上不属于你,即使你是被保人的第一继
: : 承顺位也没用的唷!现在你要查谁拿走,查到也没用的!而且让你查是违反的,国泰只是
: : 想让你知难而退吧?
: : 就是这样的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