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飙速160公里 撞死等红灯女重判8年
2020-08-03 20:47:15
[记者陈冠备/彰化报导]
去年耶诞节前夕,彰化徐姓男子吸食毒品FM2后驾车,在时速50公里的路上飙到160公里,直
接将在路口等候红灯的王姓女子撞飞10公尺,送医急救后伤重不治。彰化地院审理,徐男明
知吸毒后会产生嗜睡、意识不清,却驾驶车辆以时速160公里速度疾驶,导致被害人身亡,
审酌后以公共危险致人于死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可上诉。
该案发生于2019年12月23日下午5时13分,当时王姓女子骑乘机车往埔盐乡中山路东行,并
停在许姓驾驶黑色车辆后方停等红绿灯,等到号志灯转绿、准备起步时,徐男(29岁)却驾
驶银色车辆疾驶而来,直接撞上王女,路口监视器拍到,王女被撞飞3公尺高、10公尺远后
重摔在地,造成颅内出血、血胸、肺挫伤、髋动脉等损伤,一度失去生命迹象,经紧急送医
后恢复心跳,但4天后仍伤重不治。
检方侦办时,徐男一度辩称,当天办离职后吸食FM2后要睡觉,不知为何会出现肇事地点,
等有意识时,已经发生车祸了等语,但检方从行车记录器发现,徐男案发前有30秒时间维持
在130至161公里,案发前5秒有意识转弯,减速至151公里,最后又补催油门,导致最后无时
间煞车发生撞击,检方认为徐男同犯公共危险罪第185条第2项,妨害公众往来,因而致人于
死罪,与第185条之3第2项,服用毒品致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于死,本刑
最重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徒刑,要求从重量刑。
判决书指出,案发时徐男车辆由中山路往东,道路速限为50公里,徐男却以时速160公里速
度疾驶,以致撞上王女,再冲撞前方黑色轿车,造成严重伤害。
徐男在审理时表示,事发后即向警察坦承驾车前有吸食FM2,也愿意接受处罚,并与被害家
属达成调解。辩护律师认为,徐男自白符合自首条例,可减刑至3年6月至15年徒刑。
法官审酌,徐男明知吸食FM2会产生嗜睡、意识不清等副作用,仍恣意服用后开车上路,罔
顾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王女家属丧失至亲之痛,考量徐男肇事后未逃逸,坦承吸毒也与
被害家属达成和解,惟无判决显示自首减刑有最轻法定刑限制,仍择罪重刑,致生公众往来
危险致人于死罪,判处8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48588
好惨 被重判 要关四年才能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