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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中时新闻网
2.记者署名:
曾薏苹
3.完整新闻标题:
吕秀莲:立法院不是竞技场 也非“性别胡闹”的风月场
4.完整新闻内文:
13:58 2020/07/28
中时 曾薏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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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秀莲:立法院不是竞技场也非风月场。
前副总统吕秀莲今以“这就是咱的立法院?”为题痛批在野两党,立法院既不是逞强斗狠
的竞技场,也不是性别胡闹的风月场,立法院应该是严肃庄严的最高民意殿堂。立法委员
的言行举止是国人的指标,上行而后下效。
吕秀莲今在脸书指出,1996年1月18日她结束三年立法委员生涯的那天,她在院会发表临
别感言;“恕我直言,它是政治马戏班,是媒体金舞台,是利益分赃所,是权力竞技场,
也是正义的焚化炉。”
她说,以为会引起一阵嘘声,没想到居然响起满场掌声。转眼24年已过,立法院换了三位
院长,但两周前临时会,立法院审查监察院长及委员提名,接着审《国民法官法》。令她
回想当年的立法院,不禁悲从中来。
她指出,当年立法院国民党一党独大,想通过什么就通过,在野的民进党只能以小博大,
文攻不成就武打。院会期间,前面三分之二都浪费在朝野口水战,重要法案都保留在最后
一、二周,快马加鞭,胡乱通过,最重要的法案往往排在最后几天审。
她说,白天一定审不完,于是通宵达旦到天亮,外行人以为立委好认真、好辛苦、好感动
。殊不知夜深人静好入眠,大部分立委都睡得东倒西歪,梦周公去了。一切留给党鞭去周
旋,遇到表决时刻,党鞭大喊:“醒来吧!要表决。”睡眠惺忪中,到底要表决什么?只
要看党鞭手举的是赞成或反对的牌子按铃就好了。
她指出,那年她就是漏夜审查《健保法》时,心里着实不安,决定告别立法院的。24年来
,这个陋规一成不变地沿袭下来,为什么非要赶在会期末审重要法案?过去很少召开临时
会,但不知何年开始,临时会居然成为饭后菜,每个会期结束后常态性召开;有人讥讽变
相加薪,因为临时会立委可以加领加班费。问题是花钱未消灾,许多最具争议的重要法案
都利用临时会,外界不太注意时草草以多数暴力闯过关,恶法的恶果则由全民来承担。
她说,2016年民进党首次席次过半,照说过去痛恨国民党一党专政的行径都该改善,没想
到却东施效颦,甚至青出于蓝。“立法院是行政院的橡皮图章”如今公然变成立法院是总
统府的橡皮图章!立法院长是不分区立委,只要总统内定,又在立法院掌握多数,铁定当
选,连选都不必选。
她认为,因此日后主持立法院,当然唯总统是从,总统还可以公开限期命令立法院通过特
定法案;法案通过,总统府立即表达感谢之意。立法院还是代表全国人民的殿堂吗?
她说,在野党人少力薄,但四两可以拨千金,选民期待立委用脑而非用拳打脚踢,但最近
的国民党团表现,简直将立法院当作武术馆、马戏团在胡闹,完全不用大脑。监察院人事
同意权在胡闹中免于接受审查,真该感谢国民党“全额保送”!
她指出,然而依法言法,监察院新任院长及委员,8月1日走马上任,合法合宪吗?根据《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监察院人事同意权要“交付全院委员会审查,审查后提出院会
以无记名投票表决。”全院委员会进行审查时,被提名人要列席与答询,而后投票决定人
选,不适任者就被淘汰。
她说,这次在野党胡闹,执政党偷懒、捡便宜,完全跳过询答审查程序,民众连被提名的
人选是谁都一无所知,就把全体保送进监察院,还口口声声说要关掉它。立法院是否违法
违宪?法学专家们也装聋作哑。
她说,再谈《国民法官法》。长期以来国人对司法丧失信心,也对司法改革寄以高度期待
。2016年蔡总统上任后,有模有样召开司法改革种种会议,但雷声大,雨点小,只落得国
民参审与陪审两派论战,根本问题应该是司法人员的养成教育及审理程序出问题,司法人
员的素质及诉讼程序如何监督及考核才是关键,反而不受重视。
她表示,7月22日立法院临时会挑灯夜战通过《国民法官法》,懂法律的人不见得看完全
部条文,不懂法律的有的心怕怕,怕无意间当上法官,当然也有人盼望当“法官”过过瘾
。真正用心看完全部条文的朋友应该不多,昏昏欲睡的立委先生女士心中只有总统府,当
然不在乎。
她强调,魔鬼藏在细节里。姑且提醒大家注意第3条与第14条的规定,你就该惊醒吧?第3
条规定,将来特定刑案的审查由3位职业法官及6位国民法官组成;第14条规定,下列之人
不得被选任为国民法官,包括:1. 总统副总统、2. 各级政府首长及民代、3. 政党党务
人员、4. 现役军人、警察、5. 法官或曾任法官、6. 检察官或辩护人或卸任者、7. 律师
、公设辩护人或卸任者、8. 现任或曾任讲授法律科目之教授讲师、9. 司法院、法务部及
所属机关公务人员、10. 司法院警察官、司法警察、11. 司法官及律师考试及格者。
她说,以上各项,现任官员不能当国民法官尚称合理,但卸任者已具备相当法律专业知识
又无公职,参与审判有何不可?总地一句,根据已通过的《国民法官法》,未来是由3位
懂法律的职业法官和6位几乎完全不懂法律的国民法官共同审判,而且由其中6位同意决定
生死或刑罚轻重。这样的改革,是我们需要的吗?能实现司法正义吗?
她表示,民主台湾的立法院再不自律自强,各选区的选民同胞们,就该承担国家主人的责
任,大家一起来监督、评鉴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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