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tzeng (google map 拍到)》之铭言:
: 找youtuber部落客发业佩雯,
: 一定不能先全额给钱。
: 通常会摆烂
同感
另外其实即便签约,还是会有摆烂情况
尤其当你对到的是个人或规模很小的公司。
其实退后一步去算,你打个官司动则6-9万,跑诉讼和解什么的,一年搞个你3-5次,
蒐集整理资料,时间成本就弄死你了。
因此有时15万以下的案子 对方摆烂也不怕你告 因为告起来加上时间成本就15万起跳
这当中还不把你的心情受到的影响算在内。
另外新闻中即使那间厂商告赢了,其实广告期时间上都错过了
先前所有的投入的人力成本 当中的来回调整 全部都付诸流水,根本没意义。
说实在有些人还会建议,这种拿钱不做事的人
花个几万打断对方的腿还比较实际,然后换等对方蒐集资料来告,
基本上找有规模专业的公司处理,对方也很难找到证据。
你时间错开或对方得罪的厂商很多的话,根本也联想不到是谁找他麻烦
你说不定间接还帮了不少其他受害者。
这篇不是鼓励搞事,只是说明
1. 与其事后处理(不论上法院或什么的) 都不如事前慎重些来的重要
2. 打赢官司也不一定回本
3. 有签约还是有赖帐或拿钱不做事的可能
拿钱不做事的人,没什么好话可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