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被纠正不痛不痒? 李复甸:若机关不要脸

楼主: asdf1256 (guest)   2020-07-24 12:50:16
1.媒体来源:
※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 蔡晋宇
3.完整新闻标题:
※ 被纠正不痛不痒? 李复甸:若机关不要脸 拿它没辙
4.完整新闻内文:
监察院昨针对私菸案对三部会提出纠正,但案件核心的国安局、总统府以纠正权未及为由
仅“促请改进”,引发讨论。前监委李复甸表示,案相关法律规定,监委行使职权上确实
仅能纠正行政院下辖机关,过去任监委时遇到类似情况,也仅能做成调查报告促请改进,
若该机关置之不理,恐不具任何实质效果。
李复甸表示,当初五权宪法的架构中,纠正权仅能针对行政体系来行使,此设计是避免监
察权侵犯到立法、司法、考试等机关的自主运作;但在任何机关内,仍免不了有行政业务
,如同国安局内也免不了有一般行政上的作业,若从这个角度来看,要将纠正权扩及到各
机关的行政作为,逻辑上亦是可通的。李复甸说,但就个人主张而言,仍希望以“促请改
进”方式就起到让机关警惕效果,建立良好的宪政秩序。
李复甸指出,促请改进在监委们之间称为“小纠正”,过去有司法个案缠讼30多年之久,
最后纵使无罪但被告的人生已不能重来;监院为此曾做成调查报告,促请司法院检讨改进
,而司法院也在一年内提出了刑事妥速审判法草案,如此便是良好案例。但李复甸也说,
不乏有机关无视检讨改进的意见,由于促请改进不具强制力,因此若一个机关不要脸的话
,实在也拿它没辙。
一位监委表示,无论是“小纠正”或是纠正案,皆有强制力不足的问题,纵使提出纠正之
后机关置之不理的话,监院可弹劾该机关首长,但过去监院从未因此弹劾过任何一人,因
此实务运作上,纠正其实也近乎“促请改进”了。该名监委表示,希望在讨论监院存废的
同时,也要注意到我国纠正权行使不彰的问题,无论未来监察权会继续由监院行使或是并
入立法权,都盼能对被纠正机关产生更多实质效果。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bit.ly/2ZUiSXg
6.备注:
作者: dkl1027 (凯文)   2020-07-24 12:51:00
违法就办阿 讲那么多
作者: flavorBZ (爱BZ)   2020-07-24 12:51:00
还要你说
作者: YLTYY (winter)   2020-07-24 12:51:00
没屁用单位,早该废除了-.-|||
作者: elec1141 (木村拓哉)   2020-07-24 12:51:00
李复甸就标准蓝脑
作者: sheep922420   2020-07-24 12:51:00
越出包越升官 懂? 基层例外
作者: iam0718 (999)   2020-07-24 12:51:00
证明是没啥小路用的单位
作者: cdmlin (cdmlin)   2020-07-24 12:53:00
陈年陋习 非主动查到的弊案 是爆发出后才纠正 盲肠机关
作者: cafe12345 (cafe)   2020-07-24 12:53:00
我就烂.jpg
作者: webster1112 (webster)   2020-07-24 12:53:00
若机关不要脸 拿它没辙==> 爽到监委干领薪水 XDDDDD若机关不要脸 拿它没辙==> 爽到监委干领薪水 XDDDDD
作者: scjh123 ( )   2020-07-24 12:54:00
就毫无作用的纠正
作者: Urbina (フェスタ)   2020-07-24 12:54:00
看完只觉得 难怪要被废了
作者: cloudccw (.....)   2020-07-24 12:56:00
不好意思 监察院就只有这种功能
作者: littlepogi (普及)   2020-07-24 12:57:00
就说监察院没屁用了 单纯打嘴砲领高薪的肥缺
作者: mbttar25 (nn)   2020-07-24 13:07:00
改三权分立就好了 搞五权养一堆没用的东西
作者: mayokonami (mayo)   2020-07-24 13:13:00
都过快一年了 没人记得啦 别吵了
作者: GABA (asdf)   2020-07-24 13:46:00
纠正机关后要求改善措施不然惩处机关首长为首的相关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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