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脑子跟逻辑想一想,DPP的回应根本避重就轻,很容易应该可以思考得出来。
苏嘉全的回应集中在时间点上,所以指控不实。但问题是,是谁指控不实。
国民党拿的是解密的外交部印尼办事处的电文,经过驻印陈大使签名认证的中华民国合法公文书。
国民党的指控没有超过公文书内到报告内容,指责国民党造假,就是指责公文内容是假的。
那么,公文书是假的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原始公文书存在,但内容遭到国民党变造,另一种是公文书不存在,从头到尾都是国民党掰出来的内容。
如果是前者,只要外交部调出公文正本,就可以给国民党一击毙命,伪造文书现行犯,如果是后者,只要调出收文纪录,一样可以证明国民党伪造文书。这两种都比追究时间这种事情要更加确实有力得多,而且,我国公文早就电子化,这种事一查就知道,就算有纸本要去调出,那也不会超过24小时。
最重要的是,整件证据的证人,外交部驻印办事处以及驻印尼大使陈忠,现在还在任,这份公文是经过他的手的。
结果一天过去,印尼代表处的回应是交由台湾统一回复,拜托,这公文是陈忠发的耶,他可以这样好像跟自己没有关系一样继续当他的大使。外交部连召回询问都不用了。
有鉴于外交部一直都没有出来说明,苏嘉全也一直没有直接指控公文书为假,因为要判断公文书复本是不是假的太容易了,所以公文目前来看很可能是真的,但国民党错置了时间,这时间的关键是影响到公文书上指控的行程当时陈忠还没有上任,也就是说公文书在评论的是前一任大使张良任任内的事件,这会影响到指控事实的有效性,但不会影响“指控”这件事的真实性。至于国民党是不是有意为之或是纯粹白痴,我就不知道了。
如果公文书为真,除非法院是民进党开的,否则经过中华民国正式指派的外交官以及外馆以正式管道发出的加密公文不能当成查证依据,那我还真不知道什么能当成查证依据,整件事情很难在法院判断这是诬告,即便国民党讲错时间,但公文为真,证据力是足够的,国民党亦无可能跳过外交部与印尼办事处进行查证。
国民党指控的时间极有可能是不实的,但问题是,公文的内容是不是属实,这才是关键,然而,没有人对此做答复。
如果不属实,那陈忠跟印尼办事处为什么要做这样的指控,民进党怎么还不把陈忠找回来说清楚讲明白。如果是造假,怎么还不把证据拿出来给国民党一击毙命。如果属实……
这一切的关键就是陈忠,他能解释公文内容,他也能指控国民党造假,只要外交部一声令下,他就必须服从命令出来解释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