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医男大生泼化骨水杀老翁 一审判无期二审改轻判15年
2020-07-16 09:41 联合报 / 记者林伯骅/高雄即时报导
高雄医学大学林姓男大生前年7月使用高雄文化中心凉亭,与8旬傅姓老翁爆发肢体冲突,
不满事后警方因此依社维法对他开罚,相隔1个多月再到凉亭,涉持电击棒袭击、泼洒俗
称“化骨水”的氢氟酸,害老翁身体35%化学性烧灼伤不治。一审判他无期徒刑,上诉后
高雄高分院今改轻判15年,全案仍可上诉。
二审合议庭考量,20岁林姓男大生长期饱受持续性忧郁症,有边缘性人格障碍,且老翁家
属提民事求偿获判赔235万75元,他都已缴清,等同达成和解,减轻改判。
判决指出,2018年7月7日上午近10点,林姓学生在高雄市立文化中心内的凉亭练习火舞,
当时也在场的80岁傅姓老翁见状,认为火舞道具恐伤到其他民众,要求移往别处,两人因
此发生拉扯冲突,导致傅摔倒2次、后脑杓撞到地面流血;警方获报到场,依违反社维法
“加暴行于人”将林送办裁罚3000元。
不料同年8月20日林姓学生收到社维法裁罚通知书,误以为傅姓老翁对他追究提告,心生
不满,气愤难耐,隔天上午11点半许,林再度到文化中心靠近和平路的东侧凉亭,一见傅
姓老翁,就持电击棒攻击后脑杓,再用氢氟酸泼洒头、后脑杓及身体等,他自己也因傅用
手拨开而被氢氟酸喷溅到脚部,赶紧到公厕清洗后逃逸,之后自行就医。
身受重伤的傅翁倒在和平一路路边,11点47分民众发现报案,送医急救仍因身体35%化学
性烧灼伤不治;警方向目击者访查后,同年9月5日9点多到林姓男大生家中搜索,扣得1瓶
硫酸、1支电击棒,还有1张化学材料行的发票,显示购入氢氟酸、硫酸各1瓶。
林一审审理时承认是被裁罚而不满,对老翁报复性攻击,但他否认意图杀人,以为老翁无
大碍,事后上网搜寻才知氢氟酸经钙反应后会致死,委任律师也替他辩称,应犯伤害致死
罪,不过一审认为他不适用任何减刑,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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